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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碰瓷团伙花样不断更新,专拣酒后驾车司机下手,通过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多次敲诈财物。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五人判处刑罚。
本市无业男青年张某今年37岁,自2014年3月起,张某与无业青年李某等人合谋,逐渐当上了“职业碰瓷人”。张某等人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时故意与并道车辆发生剐蹭,仅一个月的时间内,便实施了10起敲诈行为,涉案金额6000余元。后来,张某偶然间发现晚上发生交通事故时与对方“私了”的成功率出奇的高,要是碰到个酒驾的司机,索赔数额更甚。
同年4月至5月间,张某等人来到本市河东区某露天烧烤摊附近,由李某负责在烧烤摊寻找酒后驾车的司机,并通过手机短信将其车牌号告知张某。张某等人驾驶汽车尾随并故意与酒驾司机的汽车发生剐蹭,然后以对方酒后驾车相威胁,先后敲诈9起,涉案金额近十万元。后经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将张某等5人抓获归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等人主动退赔涉案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等4人一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避免“被碰瓷”首先就是自己别违法,严守法律法规,才能更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当遇到此类事件时,要注意留存相应证据或是在现场寻找目击证人。一旦发现对方有敲诈意图,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及时报警。(北方网新媒体记者柴莹 通讯员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