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掩护自己的小舅子,找别人作伪证并嫁祸他人,陈某昨天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是本市发生的首例妨害作证案。
去年5月19日,被害人吴某到工商银行储蓄所交电话费,因排队问题与某托运中心的一名员工尹某发生口角,被尹某打成重伤。案发后,公安机关找到托运中心的经理陈某和员工王某调查情况,陈某在明知打伤别人的是自己小舅子尹某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证明打人的是刚从公司辞职的员工徐某,并指使王某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同样的证言。
6月14日,公安机关将徐某从辽宁抓获。徐某称自己5月19日从托运中心会计处结清工资后就坐火车回了老家,从来也没和人发生过冲突。于是,公安机关再次找到王某了解情况,王说5月19日交电话费的其实是尹某,因为尹是陈经理的亲戚,所以才指使他作伪证。
据陈某交代,他被通知作证前,曾询问过公安机关的承办人这事是否严重,承办人告诉他,没什么大事,也就赔点钱。于是,他才想反正徐某已辞职,就把事安在他头上吧。
法庭认为,陈某指使王某作伪证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作证罪,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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