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任房山静安墓园总经理期间,隗合利委托余志伟、田牮等人对骨灰存放格位进行预售,非法收入达8295万余元。昨天,检察机关就此向房山法院提起公诉。这是房山法院受理的首例经营骨灰格位案。
昨天,检察机关向房山法院指控,隗合利在担任房山静安墓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违反规定,传销和炒卖骨灰存放格位。2000年5月,在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隗合利委托余志伟、田牮、李晓龙等人各自组成销售处,分别对骨灰存放格位进行预售,涉及购买客户3284人,销售收入8295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房山静安墓园及其主管人员隗合利、直接责任人员余志伟、田牮、李晓龙等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并利用骨灰格位进行变相传销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依法提起公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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