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要实践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廉洁”是其背后的支柱。今日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推出了廉政谈话制度,以事前监督为主,将防腐拒腐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用日常“谈话”的方式使廉政警钟长鸣耳边。
据悉,本市高法率先推出的廉政谈话制度,是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告诫的一项监督制度。廉政“谈话”方式分为4种:在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所处岗位掌握人、财、物权)时,进行教育谈话;群众反映、举报一般问题时或领导干部责任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投诉举报情况较多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但暂时证据尚不充分的,进行警示谈话;经初步核实,有轻微不廉洁行为尚不构成违纪的,进行诫勉谈话。谈话的内容,既包括党的政治纪律、廉政自律规定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将就群众反映强烈和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对谈话对象进行教育、提醒和告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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