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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党委把巩固扩大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同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真正做到从灵魂深处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把为百姓排忧解难作为永恒职责。
一、坚持老百姓标准,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医疗降费指标控制措施。围绕规定的年终实现市属医院门诊次均费用降低2%、住院病人日均费用降低8%,全市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平均控制在47%以下的医疗降费指标,对全市各医疗机构采取面上普遍督查、末尾单位重点督查等方式,监督落实情况。二是建立合理使用抗生素监测点,制定不同医院、不同科室抗生素使用标准。重点加强医疗规范临床路径的制定和管理,发挥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作用,通过合理用药降低费用。截至目前,全市组织进行了三次抗生素使用情况检查。三是积极推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模式,扩大招标覆盖面。探索和加强对精神药品、急救药品等特殊用药和一次性医用耗材以及常用、低值、小品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四是积极推广单病种收费试点。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13个单病种收费标准。五是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取消了11项医疗收费项目,对28项医疗收费项目内涵予以明确和规范,完成《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的归并整理,现有医疗项目4003项,总体价格有所降低。
二、坚持改进服务,规范医疗行为。一是强化医院管理。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真正让病人获得廉价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严格依法行医。针对我市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和违规情况,除重点进行监管和整治外,制定出台了暂停审批体检机构和医院血液透析项目、进一步加强医院基础服务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医用氧气使用管理等多项管理规定,与市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出台了三级医院与一、二级医院间双向转诊制度。三是严把技术准入关。进一步规范器官移植、关节置换、心血管介入等特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为。强化“三基”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做到上岗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人人达标。四是实行医院管理评价。从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和医疗绩效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和考核。明确医院管理职责和实行医院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医院和医院管理者应尽的管理和社会职责。
三、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一是健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市卫生局成立了卫生执法监督处、卫生应急办公室,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将原天津市公共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赋予了对医疗保健等领域进行综合执法的新职能。二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虚假宣传,假借科研等名义误导和欺骗患者;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特别是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无证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重点查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五项非法行为。截至目前,自查违法违规行为470件,受理群众举报86件,其中已纠正280件,正在纠正176件。三是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制定《天津市卫生局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在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行业和桶装水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了食品卫生百日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四是加强慢性病干预。率先在全国开展“新四病”即精神卫生、伤害、糖尿病、肝硬化的监测工作。6月份启动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干预示范社区、精神卫生示范社区、健康教育示范社区工程。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医务公开。要求二级以上医院提供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清单率达100%,医务公开率100%,医疗价格公示率100%。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红包”和乱收费,继续治理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上的不规范行为,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率达80%。二是开展规范化服务。制定了“五要五不得”医疗服务规范,为方便群众就医,防止过度检查,减轻患者负担,推出实行“一单通”服务新举措,首批确定10所医院和13所医院的检验项目报告和放射学诊断结果。三是公布医疗卫生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群众明示医院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和医疗负担信息。其中包括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医药费用、单病种信息、行业作风等32项内容。四是扎实开展“共铸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年内评万名诚信个人、千名诚信标兵,创两所诚信医院。按“九无一满意”标准,诚信科室创建率达50%以上。以争创“诚信医院”和评选“医德医风示范医院”为契机,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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