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房管局获悉,根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成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本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本市和北京、上海、香港著名的规划、建筑、文物、历史、经济、社会、法律等方面的中科院院士、建筑师、规划师、博导、教授及资深专家学者组成。
近年来,本市高度重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由政府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并明确其法定职能,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是决定重要事项的咨询机构,负责历史风貌建筑建议名单和保护等级及迁移、拆除、或重建的方案评审等有关工作。它的成立,不仅将为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提供重要技术保障,而且增加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公开性、科学性、民主性。
记者了解到,此次大会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风貌建筑等级的确认规定,经委员会专家论证评审,有323幢被确认为历史风貌建筑。其中可确定为特殊保护级别的60幢,重点保护级别的129幢,一般保护级别的134幢。此次评审工作标志着天津首批历史风貌建筑法律地位的依法确立。此次评审结果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列入依法保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