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编辑同志:
我们是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部分学生家长,我们的孩子即将升入六年级。在新学期即将来临之际,我得知实验小学对毕业班的学生按学习成绩进行了班级调整,将学习成绩好的学生集中编入华辰班,违反市教委的规定,对学生实行快慢班教育。同时,学校在分班前,既不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在分班时,也不向学生说明情况。而分班的结果,却使学生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实验小学为了追求学校的利益,巧立名目,对学生进行歧视教育。作为家长,我感到很气愤,希望借助贵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使该校恢复原班教育,用实际行动,恢复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的信任。(部分学生家长)
调查附记
接到反映后,本报立即与北辰区教育局取得联系。据信访办接待人员李先生介绍,实验小学进行分班教育,并不违反市教委的相关规定。而恰恰相反,此举是实验小学老师利用暑期外出学习,向其他学校“取经”学来的一套先进的教学模式。此模式的特点是“因材施教”,按照对学生的全面衡量,并对学生进行的综合评定来进行分班,称为“流动班”。在综合评定中,肯定要涉及到学生的学习成绩,但还有其他方面,如学生的特长、爱好、性格特点等其他因素。实验小学进行分班,在家长代表委员会的共同参与下,与校领导进行充分沟通后确定。此外,家长代表委员会当初是由学生家长选出来,可代表家长意见。
对于教育局的上述答复,有的学生家长并不认同:“名义是‘流动班’,但其实质仍然是‘快慢班’,只不过为了规避检查,变个名称罢了,其结果,学习稍差的学生必然会有一种被歧视的感受,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记者在市教委今年1月7日发布的(津教委小[2005]1号)“关于认真做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上看到,该通知明确要求各小学“严禁将学生分为快、慢班和实验班”。本报随即多次与北辰区教育局信访办联系,要求就该问题做进一步的书面答复,但是,截至发稿时,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仍未接到任何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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