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各项相关待遇表
依据本市200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05年度各项相关待遇按1484元为基数计算。
项目 标准
基础养老金 1484元×20%=296.8元
过渡性养老金1484元×平均点工资×截至1997年年底缴费年限×1%点工资最高限制基数
1484元×200%=2968元
工伤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1484元×50%=742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1484元×40%=593.6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484元×30%=445.2元
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 1484元×6个月=8904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484元×60个月=89040元
伤残五至十级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 1484元×30个月=44520元
伤残六级 1484元×25个月=37100元
伤残七级 1484元×20个月=29680元
伤残八级 1484元×15个月=22260
伤残九级 1484元×10个月=14840元
伤残十级 1484元×5个月=7420元
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
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 1484元×6个月=8904元
供养直系亲属二人者 1484元×9个月=13356元
供养直系亲属三人及以上者1484元×12个月=17808元
征地参保人员划转养老保险费
一档缴费 1484元×60%×17%×180个月=27246元
二档缴费 1484元×60%×13%×180个月=20835元
征地养老人员划转养老保障费
一档缴费 1484元×20%×180个月=53424元
二档缴费 1484元×16%×180个月=42739元
征地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档缴费 1484元×20%=296.8元
二档缴费 1484元×16%=237.4元
征地养老人员享受养老保障待遇
一档缴费 1484元×20%=296.8元
二档缴费 1484元×16%=237.4元
注:实际执行中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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