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高标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重大产业项目布局,统筹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工业化富裕农民。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
以现代沿海都市型农业为方向,推进农业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粮棉油生产,提高养殖业比重。近郊区重点发展以设施化为主的特种种植业和生态型农业,大宗种植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养殖业向远郊区县转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3311”优质粮增产工程,建成5个百万亩以上的优质粮、优质饲料、优质经济作物、无公害蔬菜和瓜果种植业基地,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畜牧、水产品优势产业带。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升功能,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源头农业、科技农业、加工农业、海洋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建立健全种养业良种、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等农业服务体系。2010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500个,农户与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农产品依标生产率达到90%,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60%。
二、推进农村工业化
按照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原则和建设现代工业基地的要求,合理调整郊区工业布局,培育一批产业相互衔接、科技型、效益好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进一步整合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若干主导产业明显、特色突出、产业互补的现代加工业基地。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延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扶持汽车配件、地毯、服装等具有优势的行业和产品发展。
三、推进农村城市化
搞好全市城镇化发展总体布局规划,以示范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为突破口,探索城乡统筹发展的新途径。发展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带动村庄布局调整。城市周边地区逐步撤乡并镇建社区,远郊地区迁村并点,建设中心村。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意愿,以宅基地换房”原则,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要统一组织,高水平规划,形成特色。2010年农村城市化率达到60%。
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使更多农民在实现职业转移的同时增加收入。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发展集约型、深加工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附加值和产出效益,提高农民农业收入。加快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鼓励农民投资,增加农民投资收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继续实行对农民的各项直接补贴政策,完善补贴方式,减轻农民负担。
五、统筹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高质量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2006年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对所有农村学生免收杂费。提高农村办学水平,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学装备升级,培训农村骨干教师。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建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和长效培训机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成114所乡镇卫生院房屋标准化建设和154所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及人员培训工作。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对农村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完成133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改扩建工程。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以低保为重点,五保供养、养老助残、灾害救助、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具有农村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中心城区与各区县通高速公路,区县之间通高等级公路,区县与中心镇、中心镇与中心村之间通公路。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公路等级全部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发展中心城区到远郊区县的公共交通。加快改造村庄主干道路。加快农村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在各区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村镇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处理,逐步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快推动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整治农村环境,控制面源污染,解决好农村脏、乱问题,建设一批生态小城镇和文明生态村,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农村居民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实现自来水管网入农户。
六、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推进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大对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第七章 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切实加快科技、教育发展,构建以教育为基础、人才为支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一、加快科技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科技综合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强原始创新,强化集成创新,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把电子信息、生物与现代医药、能源、石油与精细化工、装备制造、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城市建设与交通等10个重点领域和46个优先发展技术作为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组织实施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高端通用芯片、半导体照明、风力发电成套设备、重大疾病防治等12项重大科技专项。超前部署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开发,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等6个领域及其24个重要方向,争创国际一流水平,增强科技发展后劲和持续创新能力。
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坚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并重,继续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二)建设创新基地
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发展壮大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高等院校和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依托的津西知识创新与孵化基地,建设国家级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提升新能源、软件、海洋产业化示范及津南农业科技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品牌效应。围绕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完善和新建软件、光电子、生物芯片等一批专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民营科技园。按照国际标准建设IC设计、纳米材料、中药现代化、水处理设备制造、电动汽车、高性能计算中心等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设施向所在行业的中小企业开放。推进区域科技联合,推动京津塘高速公路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
(三)培育创新主体
确立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学科优势明显、以应用基础研究为特色的知识创新体系。重点支持优势产业的大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中小科技企业创新活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向科技型企业转化,鼓励企业、研究院所、大专院校组成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以及国家部、委、院的合作,联合建设高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来津建立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建立研发机构。扩大与北京中关村及周边省市的科技交流。按照国内一流标准,新建一批国家级及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2010年国家级及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达到10个和50个,工程研究中心15个和30个,企业技术中心30个和300个。
(四)营造创新环境
加强政策导向,加大科技投入,优化公共服务,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内外科技成果和人才向本市集聚。制定科技投入、税收奖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等政策,定期发布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指南和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保障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落实。加强质量、标准、计量监督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技术、人才、产权交易市场等要素市场。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科技项目评审评估和科技成果评价奖励等制度。制定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
二、发展高水平教育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走内涵式教育发展道路,基本形成高水平的高等教育体系、高标准的职业教育体系、高质量均衡化的基础教育体系和开放灵活富有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增强教育综合实力
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历史名校”建设,办好百所优质普通高中。完善“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模式,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集中,与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重点建设27个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5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40所示范性中职学校。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调整专业结构和学科设置,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50个重点学科及一批研究基地。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构建现代远程教育体系。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发展中外合作办学。2010年全市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4%,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超过95%,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达到4500人,城镇新增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优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注重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加强高校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有效机制,优化育人环境,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局面。
(三)创新教育体制和机制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健全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制度。改革办学体制,依法支持民办学校发展,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拓宽成才渠道。形成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快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完善用人机制。
(一)培养高层次人才
以培养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围绕滨海新区建设和重点学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需要,大力培养和引进顶尖人才。实施政府特聘专家制度,完善特聘教授制度,引进学术带头人。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天津市授衔专家”选拔制度,深入实施“院士重点后备人选资助扶持计划”和“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构建由国家级和市级拔尖人才及优秀青年后备人才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梯队。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吸引国外一流大学到我市建立分校或培训基地,加大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力度,选送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发达国家参加培训及合作研究。
(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
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鼓励国外组织、个人与我市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水平职业培训。制定并逐步推行与国际接轨的行业、企业上岗标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覆盖面达到80%以上,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左右。
(三)优化创业环境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努力为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人才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推动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实现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贯通,国内和国际人才市场贯通,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人才工作法制化。积极推进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确认评估机制和兑现机制,激励科技人员自主创新。努力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化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聚集交流中心和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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