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因公牺牲民警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
对因公伤亡民警及其家庭的抚恤优待工作,直接影响着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热情,社会各界对此也非常关心。为妥善解决因公伤亡民警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
近年来,在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教育部、建设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因公牺牲民警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实行伤残民警医疗和乘坐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对英烈子女教育实行优待。公安机关一批英雄模范人物经过在座媒体的报道而家喻户晓。此外,公安部还成立了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开展一系列抚慰英烈家属、凝聚警心、弘扬正气、激励斗志的活动,努力帮助公安英烈家庭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是公安部党委确定的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各级公安机关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特别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和减少民警因公伤亡。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迫切希望得到社会公众更多的关心、爱护、理解和支持。
警察也是一个普通人,也有着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向往和健康需求,有着同普通人一样的喜怒哀乐,也会面临各种艰难困苦。在舍小家、顾大家,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同时,同样期盼能够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与肯定。在面临各种困难、受到误解责难、遭遇危险处境的时刻,同样期盼社会公众能够多一份体恤、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帮助。我们一方面将坚定不移地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互动,努力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同时,也呼吁社会公众更加关注这个特殊群体的建设与发展,关于公安队伍付出的巨大牺牲,关注广大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充分认识到支持警察执法、维护法律尊严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理直气壮地坚持公平和正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民警执法,使这支队伍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造和平美好的生活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就说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武和平]:
刚才樊京玉副局长通报了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负伤的情况,并由此介绍了公安部和全国公安机关对减少民警伤亡所采取的各种对策。
下面,大家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
[京华时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据我所知,现在民警在日常的巡逻盘查、抓捕的过程中牺牲的人数不占少数。公安部现在对各地方的民警在巡逻盘查过程中的站位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另外,民警在与犯罪嫌疑人做斗争的过程中有一个武力均衡的问题,因为我知道民警现在正常使用的警械就是警棍,什么时候能配枪,配枪以后怎么使用?什么时候使用?
[樊京玉]: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民警在抓捕、巡逻盘查过程中牺牲的人数比较多。从2004年开始,我们已经在全国公安机关,在盘查过程中进行了训练,但是这种训练也是长期的训练,大部分民警逐步按这种站位来做。
第二个问题,所谓武力均衡问题。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需要配备警备武器,特别是配备枪支,现在在基层也有配备。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是能够保证武力均衡的,甚至有的时候我们配很多枪支。现在在实际过程中,我们在一些个别公安机关也存在一些倾向,为了防止民警持枪做别的事情——我们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应该予以纠正的,枪支应该按照规定使用,但也不要过度限制,为了防止其他意外而限制民警在打击犯罪中行使枪支。
[记者]:
我们知道,每年有400多名公安民警牺牲在第一线。应该说,公安民警是我们和平时期牺牲数量最大的一支队伍。据我们了解,在某些省市的地方公安机关已经建立了公安民警的维权机构。不知道公安部从保护民警、爱护民警的角度是否也有一些考虑,是否要建立这样专门的机构?
[樊京玉]:
建立维权机构的事,从各地公安机关实践来看,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了。最初是在地方公安机关建立,目前省里也逐步建立起来。从去年开始,公安部党委已经开始注意这个问题,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具体的办事机构是在公安部的督察部门。从去年一年维权的情况看,具体数字,投诉的数据我不清楚,纠正的数据是在17000多起。
烈士的抚恤金是20万人民币
[中国日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抚恤补偿的问题,前不久北京有一位民警在抓捕歹徒过程中牺牲了,因为他是烈士又是一级英模,家属得到抚恤补偿金一百万之多。在抚恤方面,咱们有没有具体的标准?第二个问题,在基层民警中要推行休年假、定期体检的工作,这项工作现在进度怎样,在基层警力这么紧张的情况下,休年假是不是可行?
[樊京玉]:
第一个问题,对于民警抚恤优待,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而且人民警察法有专门的规定,人民警察可以享受军人一样的抚恤优待,而这么多年也一直按照这个要求在做。关于抚恤补偿的问题,国家有几个规定,一个是民政部、公安部出台了人民警察的办法。第二,去年公安部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公安民警的特别抚恤金。按照正常的情况,一个民警牺牲了,按照现有的抚恤办法,我说的是没有调整以前的,抚恤金应该是七八万元左右。第二部分,因公牺牲的抚恤金是10万人民币,其中被评为烈士的是20万人民币,这是国家规定的。同时公安部有个英烈基金会,因为各地党委政府和各地都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在国家规定之外各地也采取了很多办法,比如上商业保险,比如人身保险等等其他社会赞助。我相信,英烈家属拿到一百万是有可能的。在这里我们也深切地哀悼这位同志,对家属的一百万只是一种安慰,因为一百万也买不回来一个人的生命。我想这个事情大家也都能够理解。
第二个问题,关于年休假和体检制度的问题。因为公安民警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积劳成疾,所谓积劳成疾,通俗地说,就是累死在工作岗位上。针对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是体检,及时地发现问题,及时的治疗。从目前全国的落实情况看,做得还是比较好的,也有个别地方,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达不到一年一次,有的是两年一次,应该是半年体检一次最好。
今年上半年我们已经采取了一项措施,我们对全国4000多左右的县基层一个县一个县地进行检查,到底这个县落实了没有,你这个地方的民警健康状况是怎么样,我们都在逐步检查。
再有就是年休假的问题,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强调这个问题,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以后必须要有一定的休整时间。但是,在基层这项工作落实的不如刚才说的体检的项目好,一些地方能够落实,在一些工作任务中的基层落实的不够,我们想继续加大力度来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北京晚报记者]:
去年暴力袭警案件频频发生,因为暴力袭警导致民警伤亡的人数或者案件是增多的趋势。公安部针对暴力袭警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樊京玉]:
我刚才介绍了,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造成的伤亡比较大,能占到40%左右,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穷凶极恶,报复社会的行为比较强烈,都带着枪支、刀具、手榴弹,所以民警在抓捕他们的过程当中危险性比较大。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这些年也采取了一些措施,第一是要建立预案,预见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第二,加强技战术的训练,包括站位,谁先上后上等等,我们一直在加强这方面的训练,减少这方面的伤亡。
[武和平]:
有明文规定,民警作为执法主体,他是依法执法,作为我们全社会每一位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来支持广大民警的执法活动,包括接受民警的询问和接受民警对具体违法事件的处理。支持民警的执法活动,维护广大民警执法权益,也是保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
[人民日报记者]:
我注意到因公牺牲414人,有19人批准为烈士。请问批准为烈士的标准是什么?第二个问题,听说今年有些城市的交警配枪,我想请问两位官员,关于交警配枪,公安部是个什么态度?
[樊京玉]:
民政部的规定,评为烈士的条件,在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足以成为楷模的,才能批准为烈士。我想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雷锋同志,一个是任长霞同志,他们都不是烈士。第二,评烈士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国家对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视,有很严格的审批过程。现在评出的是19人,还有一部分人正在民政部的审定过程中,然后再进一步进行确定。
关于交警配枪的问题,因为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就我的分析,也是为了增强一种安全感,表示我们强大的公安队伍在保护着人民的安全,从这个角度讲应该是一个积极的做法。
[武和平]:
如果大家没有什么其他问题,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
感谢大家今天出席发布会,一贯地支持、关心我们公安队伍的建设。
我要预告一下:这个月的28日,我们要举行关于《治安处罚法》的新闻发布会,届时欢迎大家光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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