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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合作的走向:大城市圈将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产业跨区域转移加快并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分工
国家“十一五”规划,在区域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四类主体功能区的构想。该构想强调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即国家通过宏观政策和宏观调控确保区域经济非均衡度的适度化,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走非均衡协调发展或称适度非均衡发展的道路。
主体功能区构想的创新点在于:在提法上,更加重视区域发展的社会、生态要素;充分体现了突破行政区谋发展的理念;体现了长远战略思维;在政绩考评上更有针对性;体现了适度非均衡发展的思想。在区域政策模式方面,发生了四个重大转变:一是由平衡抑或不平衡的区域发展政策向把全国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整体进行统筹的一体化的区域发展政策的转变;二是由过去的重在地区之间资源配置的区域政策转向重在培育区域竞争优势的政策转变;三是转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的区域政策;四是从单纯侧重陆地向陆地和海洋协调发展的区域政策转变。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表明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出现了从“切块式”发展向更加讲求科学性、合理性转化的趋势。
主体功能区的新提法和区域政府政策模式的转变,意味着中国区域发展和区域合作的导向变化,即不再追求区域经济发展的均等化和同步发展,转而追求区域享受的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这种均等化落脚于人,取向共同富裕,期待即使生活在环境较差的区域的人,也能享受到更高一些质量的公共服务。
按照四类主体功能区和相关政策的导向,我们分析未来我国区域发展和经济合作将出现六大趋势:
第一,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加快,大城市圈将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区域化已经与经济全球化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潮流,并且呈加速的趋势。主体功能区的提出,必然要求对不同功能区的政府采取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往单纯注重经济增长的评价方式将得到改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破行政区划的经济限制,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进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未来区域间的竞争,不再是单个城市的竞争,而是以都市圈为基础的区域间的整体竞争。大城市圈的形成和城市圈之间的分工、合作和竞争,将主导区域甚至全国经济的发展格局。大城市圈对经济社会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并将成为最具活力和实力最强的经济体系。我国未来有不少城市群可望发展成为大城市圈,如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京津冀地区、胶东半岛、沈(阳)大(连)、武汉、渝蓉等大城市圈。这些大城市圈将成为我国技术和制度创新的中心,以及先进制造业的基地。它们的形成将有力促进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并对亚太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第二,跨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分工和合作格局。通过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和协作范围的扩大以扩大市场、提高生产和组织效率,是毗邻地区加强合作的内在要求。以功能区划为依据对全国进行区域划分,必然在各个功能区之间形成彼此不同的比较优势,辅之以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会有利于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分工和合作格局,增强经济发展潜力和后劲,增强地区之间的经济联动。我们认为在未来10年到20年,全国由南到北有望形成由珠江经济带、长江经济带、陇海————兰新经济带、京津————呼包银经济带和大东北经济区构成的“四带一区”的经济协作基本格局。四条连接东西部的经济增长轴线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振兴将构成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新格局。同时,珠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地区、长江三角洲、泛长江三角地区和京津等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和合作也将进一步加速。
第三,区域经济合作的水准进一步提升,形成对新的区域经济合作的牵引。主体功能区的提出,必然要求定位不同的功能区致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对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而言,这些地方应该加强功能区内产业链的分工,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重点发展区转移,尤其是向地域相邻的地区转移,以垂直的产业链分工为纽带,进一步加强优先发展地区与重点发展区的物流和要素流动。
以长三角为例,目前的长三角,部分优势产业需要升级,原有的传统产业需要转移,表明了长三角的扩散效应已经发挥作用,目前急需的是一个更大的经济腹地,能够为长三角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为丰富的土地资源、廉价的劳动力以及市场。并且,长三角拥有丰富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也有雄厚的民间资本,已经显现出资本外溢的趋势,而安徽、江西这两个中部省份正好可以提供这样的资源,并且具备相应的交通条件,在地域文化上也比较接近。
第四,产业转移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出现一些新型的产业分工。由比较优势决定的产业的跨地区转移,是发达地区保持竞争力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国际产业链向中国转移,由过去转移加工制造业,到现在转移公司总部、市场营销机构、营运中心等整个产业链。在这种背景下国内的产业转移也会加快。现在有一个新的态势,就是大家都在发展同一个产品,但是产业链的阶段不一样,比如长江三角洲,公司总部、运营中心在上海,一般的加工制造,可能会扩散到周边地区去了,零部件,又在另外一个地区,按照产业链的不同阶段进行分工。也就是说,我们产业发展在空间上是分离的。最后因为公司总部、产品研发、市场营销集中在大城市,会形成一些区域管理控制中心。长期看,这样的模式会牵引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跨区域产业转移有利于建立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将成为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重要途径。
在生产要素和部分产业由东向西、由中心城市向周边地区转移扩散的同时,包括高端劳动力、资本、部分产业、部分产业的高端环节(比如研发、营销和公司总部等)也将进一步由中西部地区向沿海地区转移。中心城市的积聚效应也将进一步加强。同时,东部向中西部的产业转移在近期也将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和部分高耗能产业上。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环境压力将逐步增大。
第五,各类开发区会呈现出一种融合的趋势。为了更加积极参加对世界范围内稀缺资源的争夺和市场分割,参与国内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开发区在开发发展方式上将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并向机制、体制联动转变;在资本集聚方式上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在投资环境上由重点建设向综合建设转变;在行政管理方式上由事务型管理向法制化管理转变。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开发区从功能特征上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北京为代表的科技工业园区型,它的科技成果转化功能相对突出;以上海为代表的产业基地型,比较突出传统产业的改造,呈现出依托大企业、大项目的发展模式;以苏州、青岛为代表的新城区型作为多功能的综合性区域,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工作生活环境。今后,随着开发区功能的综合化,这三种类型开发区之间的差距将逐渐缩小,呈现出一种融合的趋势。
第六,区域合作从各地方政府主导转变为企业主导,大企业在跨区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以前编制五年计划的时候侧重产业的角度,今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五年规划将逐步转向以空间为主,由重产业转向重区域,产业规划则会逐步淡出舞台。产业与产业的和谐以及区域与区域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所以,“十一五”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从全局的角度来看,是新一轮的区域合作。这次新一轮的区域合作,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活跃起来的。与上个世纪80年代相比,新一轮区域合作从各地方政府主导转变为企业主导。企业将逐步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主体,成为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支柱:企业需要的资源可以通过市场行为获得;企业合作从服务业的合作开始逐步推向全产业;合作将更多地采取项目合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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