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对今年5月1日以前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全面审验。目前,全市验证人数已超过11万人,有关部门对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但尚未使用的2.65万人重新换发了新版《再就业优惠证》。整个审验工作将于8月底结束,没有进行审验的《再就业优惠证》将自行废止。为此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持有今年5月1日以前本市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尚未审验的赶紧到相关部门进行审验。审验工作不收费用。
按照本市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定,《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享受社保补贴、工资补贴、税费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本次审验工作将分类进行。一是被用人单位录用且正在享受扶持政策期间的再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由用人单位持相关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到单位所属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验;二是从事个体经营正在享受扶持政策期间的再就业人员,由本人持《再就业优惠证》到原发证部门进行审验;三是下岗失业人员领证后尚未实现再就业的,由本人持《再就业优惠证》和本人照片一张到原发证部门进行审验,同时收回原证换发新版《再就业优惠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