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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日前,记者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五个加强”,初步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一是加强与区委、政府的汇报和联系。将执行工作纳入西青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自觉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
二是加强执行装备建设,建全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缩短执行期限,实行预警督办制度。建立更换案件承办人制度。
三是加强协助执行网络建设,积极与公安、检察、工商、银行、土地等部门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并重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种执行和解方式,缓解执行压力。
四是加强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实现执行管理规范化。通过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媒体公告、公告悬赏、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多种方式建立信用等级制度,规范当事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其信用将受到严格的审查和限制。
五是加强执行工作的宣传。在乡镇、街道、社区醒目地点张挂执行宣传条幅;利用节假日的时间,分别在杨柳青广场和上辛口镇进行执行工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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