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力公司党委通过认真学习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本市正在掀起新一轮大发展,市电力公司是关系本市国计民生的骨干企业,在和谐天津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电力部门必须全力服务社会和谐,承担起贯彻党和国家宏观决策、支撑经济发展、维护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公众的责任。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和国民经济的基础骨干企业,市电力公司必须坚持一切从大局出发,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仅要发挥电网的电力输送功能,更要充分发挥好电网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性作用;必须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电力需求为目标,把建设坚强电网、保障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为服务和谐天津建设的首要任务;必须全力确保电网安全,保障能源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必须牢记服务宗旨,通过优质、规范、方便、真诚的服务,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同时必须积极促进行业和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作为电力市场的中间环节和重要的市场主体,天津市电力公司一方面要依法经营、真诚服务,自觉地接受政府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要依法建立良好的厂网关系和客户关系,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实现政企合作共赢、行业和谐共进。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和谐。关注员工多层次的需求,积极为员工的成长创造条件,让员工共享发展的成果,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的和谐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和企业文化的引导作用,增强团结与统一,凝聚发展的合力,集聚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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