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这部12年前就被列入议事日程的《反垄断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而国务院届时也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是最重要的市场规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平竞争与垄断的矛盾日益突显。为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持经济活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早在1994年,我国就已将《反垄断法》列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由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组织起草。随后,尽管反垄断法的制定不断被列入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但由于各种原因,迟迟未能出台。反垄断法难产的原因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和部门利益难以协调,尤其是大量的“国家垄断”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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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反垄断法明年二审国务院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在上海市工商局主办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高级专家咨询会”上透露,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而国务院也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今年6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并在6月24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进行了首次审议。
反垄断法:关乎企业更关乎民生
我们对于《反垄断法》的期待,另一个重要理由是,个人创业的自由将受到保护。垄断企业不得以自己的垄断地位排挤小企业和新生企业。这就保障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权。这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所说的:“控制垄断的更有效的办法是鼓励竞争者进入行业,包括国外的竞争者。”我们培养民族品牌,要从爱护和保护中小企业做起,《反垄断法》将是一个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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