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006年6月6日,国务院通过《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宣布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成为继深圳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
在“十一五”规划布局中,天津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发展和改革的整体战略,又是搞活区域经济的一步“妙棋”。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滨海新区进行综合改革试验后,天津市随之辅以系列的配套政策。如新区先行试验金融市场改革,京津两地联合建立北方金融中心,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验,天津港东疆港区设立保税港区原材料进口不需缴纳关税,等等。天津将因为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而提升其城市定位,成为中国北方的工业中心,进而使京津地区成为继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
天津滨海新区已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资料图片)
链接: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探索新的区域发展模式,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进一步完善研发转化体系,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综合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区域服务能力,提高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
2006年终特别报道:“滨海号”鸣笛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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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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