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1月30日在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刘胜玉
刘胜玉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2006年是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地方立法质量得到新的提高
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体现地方特色,法规质量明显提高,为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与和谐天津建设提供了法制保证。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了23件地方性法规案,其中表决通过了20件。
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修订了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规定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正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全民健身条例,保障公民参加健身活动的权益。根据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了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修订了城市规划条例、土地管理条例,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制定了农药管理条例、实施水法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实施种子法办法、植物保护条例,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根据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修订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了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制定了拥军优属条例、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实施监督法的需要,修改了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废止了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若干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对19部国家法律草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及时整理上报了修改意见。
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而又审慎地确定立法项目。实行立法建议项目论证制度,广泛征求意见,逐项研究论证,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更好地适应了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坚持开门立法。首次向社会公布年度立法计划,公示了4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三是搞好立法调研论证。针对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要问题,深入企业、社区和农村调研,举办了29次座谈会或论证会,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拓宽了法规草案的起草渠道。采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委托有关社会组织起草等方式,收到了较好效果。五是加强了地方性法规宣传。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题解读等方式,深入宣传关系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有效地促进了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强化跟踪检查,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一年来,共听取或审议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视察5项,依法审查政府规章12件,推动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常委会坚持把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视察了新区规划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调研了新区土地管理专项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为推动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开发开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计划、预算方面的5项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5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对节约能源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视察了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对我市财政收入和经济结构关系进行了专题调研,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了农业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了村镇建设情况,深入调研了农村工业发展情况,促进了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按照建设和谐天津的要求,听取和审议了社区建设工作报告、全市法院系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视察了我市公安机关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申诉案件来信督办工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坚持把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常委会领导同志经常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批阅重要信访件,督促解决有关问题。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排查、协调和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一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684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1009件,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信访事项583件,推动了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
此外,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我市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专利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调研了消防法实施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好评。
常委会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一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确定监督项目。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积极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二是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确定监督项目和开展监督工作之前,认真搞好前期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明确监督的重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在监督过程中,注意轻车简从,深入实际,防止走过场。采取常委会执法检查和政府自查相结合、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的方式,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了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坚持整改反馈制度,对监督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交“一府两院”,限期办理,督促整改,切实把监督的成效落到了实处。四是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监督法的基本精神,研究探讨了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了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全面梳理了有关地方性法规,并及时进行了修改或废止,进一步促进了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三、代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强调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我们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探索和改进代表活动方式,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做好服务,进一步发挥了代表作用。
依法加强对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常委会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确定的27件代表议案,及时、认真地进行了审议处理。对代表提出的60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了办复工作的动态跟踪,密切了代表与承办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了代表对办复工作的满意率。确定督办重点,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了检查推动,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办复率高于往年。支持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继续办好“建言议政”节目,加大了对代表建议督办和办理工作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拓宽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一年来,共有市人大代表109人次列席了会议,注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机关各工作部门开展活动,也都邀请代表参加,进一步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12个代表专业组开展了80多次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参加代表530多人次,有效发挥了代表的专业优势。
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做好服务。建立了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260名代表参加了专题培训和履职培训。坚持代表统一视察日制度,组织代表会前视察,对有关工作开展知情视察,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召开代表与市长座谈会,帮助代表知情知政。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多种方式主动联系在基层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代表解决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
积极做好为全国人大代表服务的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天津市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学习讨论了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有6件得到采纳。开展了全国人大代表会前视察,进行了年中专题调研,整理上报了有关情况。组织部分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及时寄送有关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提供了良好服务。
四、指导区县、乡镇顺利完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
根据宪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市于2006年下半年进行了区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这是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区县和乡镇两级人大第一次同步进行的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意义重大。
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作出了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决定,修正了相关法规,为开展换届选举提供了法制保证。成立了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选举过程中,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意识,提高了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依法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增强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民主、有序,使这次选举工作成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过程,成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素质的过程,成为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次换届选举共选出区县人大代表3948名,乡镇人大代表8157名。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中央和市委每次作出重要决策部署,中央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每次发表重要讲话,常委会都及时进行集体学习,举办了9次专题讲座,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学习,提高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常委会组成人员保持和发扬了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大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增强了整体合力,形成了团结协作、共同推进人大工作的生动局面。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依法行使职权的全过程,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市委决策和推动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一年来,共有210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工作部门及时梳理旁听公民提出的建议、意见,转交有关方面研究办理,保证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更加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大力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测评等方式,选拔任用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保证机关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运转,较好地发挥了参谋班子和服务班子的职能作用。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3人。其中,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7人,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1人;决定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4人,任免法院审判人员和检察院检察人员141人。
各位代表!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市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在“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下,在各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圆满完成了2006年的各项任务。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按照中央和市委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在地方立法过程中,还需要拓宽渠道,更加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在监督工作方面,还需要根据监督法的基本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还需要加快制度化、规范化的步伐;在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好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上,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作出了全面部署,也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切实抓住和用好新的上升期,为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和谐天津,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急需、条件又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修改完善滨海新区条例,制定或修改有关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供电用电秩序、发展职业教育、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落实好公示、听证等制度,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地方立法的透明度。召开立法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本届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第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更好地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听取和审议有关计划、预算方面的报告,加强对财政收支和经济政策实施情况的审查监督,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听取和审议城市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工业发展、最低生活保障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跟踪检查市政府落实节约能源、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建议的情况。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有关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促进司法机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及时将有关监督工作情况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加强法律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规范对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第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等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和谐天津,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率为重点,加大督办力度,适时进行跟踪检查推动,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继续做好为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团服务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好调研和培训活动。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依法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市人大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加强与区县人大的联系,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回顾总结本届常委会工作,研究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高效,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各位代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上升期,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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