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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6月2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市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积极构建具有天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执行党章规定的任务,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住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关键环节,加大创新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大会强调,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