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CHIVAS”“REGAL”“MARTELL”“HENNESSY”等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6年7月,上海市工商局普陀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在梅川路某民居查获假冒“CHIVAS”“REGAL”“MARTELL”“HENNESSY”注册商标的进口酒894瓶。经香港国际洋酒协会(亚洲)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鉴定,上述进口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按照市场中间价计算,货值达24万余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普陀工商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销售假冒“威龙”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6年7月4日,义乌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复兴一区一仓库中查获假冒“威龙”注册商标的葡萄酒291箱(6瓶/箱),按照市场中间价计算货值达9万余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义乌市工商局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销售假冒“哈轴”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6年6月,大庆市工商局在对大庆市轴承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大庆市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哈轴”注册商标的轴承,并在其两处仓库内查获大量印有“哈轴”标识的轴承。经权利人鉴定,该批轴承均为假冒“哈轴”注册商标的产品,货值超过210万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大庆市工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伪造、擅自制造“剑鱼”“飞鹰”“LACOSTE”注册商标标识案
2006年7月12日,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在黄岩区下浦郑村查获个体工商户张某某印制假冒“剑鱼”“飞鹰”“LACOSTE”等注册商标标识近60万张,现场还查获用于印制假冒“剑鱼”“飞鹰”“吉列”等注册商标标识的菲林片19张,用于印制假冒“剑鱼”注册商标标识的印版8张。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黄岩工商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日前,黄岩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伪造、擅自制造“PHILIPS”注册商标标识案
2006年9月14日,苍南县工商局龙港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龙港镇建新路672号薛某某的压痕加工场所查获假冒“PHILIPS”注册商标汽车灯泡包装盒21600只。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苍南县工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2006年8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根据举报,对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擅自以“促奥运首选品牌编委会”名义开展“促奥运首选品牌大型征集推广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经查,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授权,擅自以虚构的“促奥运首选品牌活动委员会”“奥促委专家评审委员会”“中国经济商务联席会”名义组织虚构的“促奥运首选品牌大型征集推广活动”,骗取当事企业的入围费和活动费,其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鉴于该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