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介绍《中巴自贸协定》(下称“《协定》”)的关税减让情况?
答:根据《协定》,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实施降税。第1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5种类别,以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
第1类产品在《协定》生效后3年内降为零。该类产品中巴双方分别为2681个和2423个8位税号,约占各自税目总数36%,占贸易量比例分别为40%和30%。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畜产品、蔬菜、矿产品等,巴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
第2类产品关税在《协定》生效5年内削减到0—5%,该类产品约占我税目总数34%,共计2604个8位税号,主要包括化工品、水产品等;占巴税目总数20%,共计1338个8位税号,主要包括机电产品、农产品、化工产品等。
第3类产品的关税在《协定》生效5年内削减50%,该类产品约占我税目总数8%,共计604个8位税号,主要包括蔬菜、果汁、服装等;占巴税目总数2%,共计157个8位税号,主要包括水产品、化妆品、陶瓷等。
第4类产品的关税在《协定》生效5年内削减20%,该类产品约占我税目总数7%,共计529个8位税号,主要包括水产品、家电、纺织品等;占巴税目总数的26%,共计1768个8位税号,主要为蔬菜、水果、服装、塑料、棉机织物等。
第5类产品为例外产品,暂不进行关税减让,该类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双方都为15%左右,我方共计1132个8位税号,主要包括部分木材和纸制品、关税配额产品、食用植物油等。巴方共计1025个8位税号,主要包括纺织品、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家电产品等。此外,巴方还有因宗教和安全等原因禁止进口的部分产品,如猪肉、酒等,不参加降税,共计92个8位税号,约占巴税目数的1%。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协定》是一个开放的协定,第1阶段降税计划实施后,双方将从生效第6年开始,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第2阶段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照顾双方各自关注的基础上,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二、能否就企业如何利用《中巴自贸协定》(下称“《协定》”)的优惠条件和带来的机遇提些建议?
答:《协定》实施后,两国85%的产品关税将按照不同的幅度逐步进行削减,相互的市场准入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贸易、投资环境将会更加规范、透明,这对我们企业对巴进行贸易和投资来讲是大有好处的。但在具体操作中,我们企业只有充分利用好《协定》的各项优惠条件,才能从中受益,使《协定》产生真正的积极效应。
第一,全面了解《协定》内容,切实享受双向优惠关税待遇。企业可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告了解各项优惠措施,尤其是要清楚可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清单。对于进口企业来讲,应关注国家年初和年中颁布的海关税则中“协定税率”一栏,其中的中巴协定税率内容即全面反映了我对巴优惠关税情况,进口企业应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巴出口商主动申领优惠原产地证。出口企业可从商务部官方网站和巴中央税收委员会网站上了解巴对我出口产品关税优惠情况,及时申领原产地证,享受巴对我的关税优惠。
第二,为能真正享受关税优惠,双方企业应及时领取自贸“身份证”,即优惠原产地证书,也就是产品在进出口过程中享受自贸区优惠待遇的“身份证”。企业需要了解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程序和规定,主动申领证书。
第三,应利用《协定》所提供的机遇积极“走出去”。《协定》也包括促进和保护双边投资的内容,正在进行的服务谈判也将就减少和消除服务贸易壁垒进行磋商。企业应深入了解《协定》的优惠措施,关注服务谈判进展,以充分利用自贸区各项优惠条件,更自由、更便利地到巴基斯坦市场去投资。商务部也将与有关部门一道,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从《中巴自贸协定》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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