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8次会议
刘胜玉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昨天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韩绍宗所作的关于《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秀英所作的关于《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树明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天津市信息化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和清宣读的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和条例草案及所作的说明。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王宏江受市长戴相龙委托宣读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草案)》的议案和条例草案及所作的说明,市文化局局长成其圣受市长戴相龙委托宣读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和条例草案及所作的说明。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王宏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是重度资源型缺水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我市正处于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我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围绕“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大都市水利”的治水思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科学管理,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开发传统水资源和开发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并重的方针,建立起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市供水安全。要继续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文明用水的良好风尚,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保证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尤其要高度重视引滦上游水源保护问题,保护好我市的“生命线”。要按照水法和中央关于改革水的管理体制的要求,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建立统一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文化局局长成其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对文化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也给予了极大关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委还与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为常委会审议政府报告做了充分的准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还要对政府落实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落实好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把天津建设成为富有独特魅力和创造活力的文化强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王德惠、孙海麟、俞海潮、王述祖、陈洪江、左明、张元龙,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富源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栋梁、陈质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昨天,有30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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