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acega]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对《反洗钱法》进行了一番学习,有一定的了解。我想我国目前的反洗钱工作有一个很大的误区就是:注重事后查找、报送而忽视准入环节的限制。我感觉如果在银行在办理业务时能够杜绝绝大部分的洗钱行为,无论是缩短我们客户的等待时间、减轻银行前台的压力,还是减少洗钱行为的发生,都是十分有利的。请问唐局长,我的想法是否正确?如果可行的话,国家在限制洗钱行为方面有什么计划和措施? [2007-07-26 16:59:40]
[唐旭]这个问题其实像我刚才所说的,如果我们更多地运用预防手段的话,可能我们会增加办业务的等待时间,因为必须要更多地了解你。而事后监督可能在这方面不占用你的时间,做完了以后他通过后台来报送、调查,可能不会耽误太多的时间,但是我们现在希望的是更多地从预防开始,当然,事后调查也是很重要的手段。 [2007-07-26 17:00:11]
[唐旭]我们要预防的话可能会相应占用大家的一些时间,但是我们希望这两方面达到一个平衡,尽量让银行有更好的手段缩短客户的时间。比如现在我们搞实名制,个人开户要用身份证,我们最近在银行系统的柜台上接通了公安部的个人身份查询系统,所以很快可以看到身份证是真的还是假的。也就是说我们要借用更现代化的手段缩短银行和客户打交道的时间。 [2007-07-26 17:00:52]
[网友洗@钱]请问唐局:我们国家在近几年才开展反洗钱工作,收效如何?哪个地区洗钱活动比较频繁?本人所在的江苏地区洗钱和反洗钱情况如何? [2007-07-26 17:02:17]
[唐旭]应该说最近几年我们的反洗钱工作进展很好。大家知道从2003年反洗钱工作由公安部交到中国人民银行到现在已有四年的时间,时间还是比较短的,但是在这几年当中我们反洗钱工作进展非常快。 [2007-07-26 17:02:44]
[唐旭]特别是2006年,我们通过了《反洗钱法》,使反洗钱工作有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使所有的反洗钱工作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是非常重大的一个进展。在这个进展之后,我们接着就在2006年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两个行长令,第一个是关于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另一个是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 [2007-07-26 17:03:12]
[唐旭]这就为我们金融机构基本的反洗钱工作提供了一个基础,2007年我们继续又发了两个令,可以说2006下半年和2007年这段时间是我们反洗钱规章制度出台最快的时期。应该说成效也是在不断体现出来。通过人民银行包括总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以及我们在全国各省区市的分行和支行共同努力发现了大量的可疑交易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进行侦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07-07-26 17:03:33]
[主持人]哪些地区比较频繁? [2007-07-26 17:05:13]
[唐旭]应该像我们前面所说的经济发达地区比较频繁,网友提到的江苏也算是经济发达地区,所以像江苏这种地区也算是反洗钱工作比较重的地区。而在这些地区,我们也取得了很多成效,一些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走私等等案例,其实里面也涉及到洗钱的问题。 [2007-07-26 17:05:35]
[网友沽名学霸王、清清小小草]唐局长,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是人民银行吗?负有哪些反洗钱职责? [2007-07-26 17:06:21]
[网友鹤乡央行]目前反洗钱工作基本是人民银行一家在单打独斗,其他相关单位积极性也不是很高。建议能否建立一个反洗钱方面的超级监管机构? [2007-07-26 17:06:44]
[唐旭]在《反洗钱法》里面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在这个法里面没有说中国人民银行是什么什么,而只是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来说的。首先,在这样一个很基础的法里面不会指定一个具体的机构,万一这个部门要变了呢?但是实际上国务院是指定了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 [2007-07-26 17:07:20]
[唐旭]第二,各部门的配合其实是很多的,从国家这一层面来讲,我们有反洗钱部级联席会议,有23个部委参与,每年有一个部级联席会议的会,中间还有一些联络员的会议,共同探讨反洗钱部门之间的合作。在全国各省里面也建立了相应的部级联席会议,在这个省里面也会定期地向相关部门通报本省、本地区的洗钱活动情况,共同打击犯罪,特别是商业犯罪。另外,像今年我们加入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加入的过程中FATF要派人到中国评估中国的反洗钱工作以及成效,包括法律制度、监管制度、处罚制度、部门合作以及最后的效果。这涉及到的不仅是人民银行,而包括了相关的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各部门都很努力的相互配合,共同工作,才完成了这一评估,所以我们才能在6月28日成功加入FATF。 [2007-07-26 17:08:06]
[唐旭]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各部门之间反洗钱工作的相互配合是很好的,而不是人民银行一家单打独斗。我们还有一个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小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人民银行之间的协调。因为反洗钱最主要的部门是金融机构,所以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作为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也是经常开展的,效果还是很好的。 [2007-07-26 17:11:04]
[网友隐形人物]唐局长,您好!有很多人认为特定行业(如房地产、珠宝行、会计师事务所等)是洗钱者的天堂,大量非法资金都是通过这些行业洗钱的,这些行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反洗钱意识极其淡薄。请问唐局长,如何提高这些行业的反洗钱意识,通过哪些途径促使其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 [2007-07-26 17:12:19]
[唐旭]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讲确实也是一个新的挑战。我们从反洗钱发展来看,最终我们会把这些相关的,特定、非金融部门纳入反洗钱框架当中。但是现阶段我们还在进行调研的过程当中,在不同的行业当中洗钱行为的特征是不一样的,比如刚才网友提到的房地产部门,如果他涉嫌洗钱可能会出现哪些环节,用什么手法,用何种方式;再比如拍卖行可能又是以什么方式,在什么环节进行洗钱的,还有其他的洗钱可能出现的行业特征都不一样。所以将来我们可能会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进行研究,制定相关的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这样逐渐扩大反洗钱框架,共同打击犯罪。 [2007-07-26 17:12:42]
[网友天涯邻居、淡淡的未来、吾欲言知]目前,基层保险、证券类办事处和代理机构特多,因这些机构大多本身管理就不够规范,对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工作往往是不理不睬,不知在有效管理这些机构认真开展反洗钱工作方面反洗钱管理部门有哪些措施? [2007-07-26 17:13:33]
[唐旭]我们通过这几年的反洗钱宣传和检查,应该说银行类的机构已经比较好地普及了反洗钱知识,有比较好的反洗钱意识和组织机构,证券、保险是我们今年才开始推动的,按照现在的计划,到10月1日证券、保险公司就要正式向我们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数据。这是法律规定的。 [2007-07-26 17:14:17]
[唐旭]就像这位网友所说的,如果有的部门对法律规定不理不睬的话,是违反法律规定,要受到处罚,我们的处罚也是很明确的。当然,10月1日进行数据报送的时候是总对总,也就是总行总部对人民银行总行,分支机构可能对这个问题理解不是很深,他的总部会有所要求,如果分支机构没有完成总部的要求,总部会有一些约束措施。在这个地区的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当中的反洗钱部门也可以对反洗钱措施的完善程度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不执行或者没有有效执行反洗钱的相关规定,也可以进行处罚。 [2007-07-26 17:15:10]
[网友星星糖]近几年来人民银行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不少案件,但是破获的这么多案件中,最后的量刑定罪时却几乎没有一件是以洗钱罪来定罪的,大多都是贪污贿赂、偷逃税款、破坏金融秩序等其他的一些罪名定罪,这其中不是很矛盾的吗?既然人民银行做反洗钱工作的,提供的线索最后破案了却不是属于反洗钱罪,有的罪名甚至还不是洗钱的上游犯罪,请问应该怎么看待这种现实状况? [2007-07-26 17:17:10]
[唐旭]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讲确实有点头疼。当然,这也是有多种原因的。起诉和审判是由司法部门来进行的,对人民银行来讲只是发现可疑线索之后移交公安等部门侦查,最后以什么罪名处罚,是由司法部门来做的。我们的洗钱罪是1997年刑法当中规定的,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没有一例以洗钱入罪的案例,但是,从2004年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 [2007-07-26 17:17:38]
[主持人]那我们每年提供线索有多少例? [2007-07-26 17:20:47]
[唐旭]我们每年提供给公安部门的线索是很多的,比如去年人民银行提供给侦查机关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有1239件,涉及金额3626亿。在查案以后可能就以黑社会性质犯罪,或者说贪污贿赂罪、非法集资、走私这种罪来判了,而没有以洗钱罪来判。今后要积极推动以洗钱罪名入罪的工作。 [2007-07-26 17:21:16]
[网友浪费偶的感情]请问:目前流动性过剩,很多经济学家认为是海外热钱通过非法渠道疯狂流入的结果,你们反洗钱局在海外热钱流入过程中承担的是什么角色?你们有没有能力采用有效果的办法制止这样的情况? [2007-07-26 17:22:36]
[唐旭]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热钱流入有多种形式,但现在从系统来讲还没有特别明确地说有多大量的热钱流进来,因此,对这个问题而言,我们需要关注。 [2007-07-26 17:22:59]
[网友天涯邻居、清清小小草、tty007、建设新农村的老农]如果我们发现了洗钱线索怎么办?该如何举报?薯花:是否有奖励和保密措施? [2007-07-26 17:23:50]
[唐旭]我们非常欢迎公众举报洗钱线索,我们发现洗钱线索,一个是我们的数据分析,一个是柜台人员报告的可疑交易,另外媒体上出现的一些报道,我们可能发现洗钱行为;第四个就是个人举报。我们也欢迎所有的公民举报洗钱犯罪以及上游犯罪,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 [2007-07-26 17:24:20]
[唐旭]我们可以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我们的举报电话是:010-88092000;举报信箱是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24信箱,接收单位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2;也可以发传真,我们的举报传真电话是:010-88091999;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举报,电子邮箱地址是:fiurepot@pbc.gov.cn;举报网址是www.camlmac.gov.cn。各位网友都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举报,同时也欢迎大家进行举报。 [2007-07-26 17:26:40]
[唐旭]至于对举报人有没有奖励和保护措施的话,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制定举报人的奖励办法,迄今为止可能还没有奖励,但是我们也希望各位公民尽义务举报洗钱行为。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是这样的,我们对所有的举报信息、举报人的姓名都是保密的。为什么我们要把信息集中在反洗钱监测中心呢?就是要保护举报人。也请大家放心,我们对所收到的所有举报信息都会严密保密的。 [2007-07-26 17:28:42]
[主持人]非常感谢唐局长回答了我们这么多问题,相信各位网友经过今天的交流也对洗钱和反洗钱的相关问题多了一些了解,我们也希望唐局长在有时间的时候接着来中国政府网和大家聊聊反洗钱有没有新的发展趋势,反洗钱的工作有没有新的进展。 [2007-07-26 17:29:10]
[唐旭]好,我也希望大家关注我们的反洗钱工作,希望网民通过这样一个互动的平台一方面了解反洗钱工作的进展,一方面也向我们提供一些信息,同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评判,提一些好的建议,以便我们在将来的工作中不断有所进步,为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发挥我们应尽的义务。谢谢大家。 [2007-07-26 17:29:35]
[主持人]感谢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2007-07-26 17: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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