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9)日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整顿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本市加大了对开发商无证售房的处理力度,连日来一批企业受到处罚。从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证售房,将会按照每套房屋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据悉,天津凯德恒业置地有限公司在武清区开发的“北岸尚城”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与购房人签订“保留房源书”和接收VIP会员的形式,签订认购协议,共计收取“诚意金”7万元。翰升置业(天津)有限公司开发的红桥区“欧澜家园”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办理会员证的形式与2户购房人签订房屋预订合同,违规收取房款47.6万元。天津市众河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汇颐花园”项目,坐落于本市西青区,该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与12户购房人签订“房屋意向确认书”,违规收取房屋预订款6万元。
据市国土房管局人士介绍,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或者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并处以收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罚款。《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加大了对无证售房行为的处罚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销售或者变相销售收取款项,由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套房屋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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