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起,由商务部最新制定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餐饮企业“须明示营业时间、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昨天,市餐饮协会李家津会长说,这意味着您在外就餐时,餐馆必须将能否自带酒水、是否收取开瓶服务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餐馆收费项目向消费者提前明示。
昨天,天津市餐饮协会李家津会长告诉记者,即将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具有较强的行业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中规定,餐饮企业“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的食品应当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
对于这一规定,李家津会长认为,这意味着所有收费项目要明示给消费者,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将得到保障。
一直以来,能否自带酒水、开瓶服务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餐馆收费项目一直在餐饮消费中不断引起纠纷,这个规范的实施则意味着餐饮企业可以理直气壮地谢绝自带酒水,也可以欢迎自带酒水,并可以收取一定的开瓶服务费,而消费者则可以根据商家的收费项目来自由选择在哪里消费用餐。
同时,规定中须明示的“其他特殊规定”范围很广泛,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作为消费的主体,他们有权知道自己的消费项目。
律师
开瓶费是否合理要看市场
“商务部最新公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明文规定: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但从法律效力上讲,这个《规范》属于一个行业内部指导,不等于法律法规。而且,开瓶费这一现象存在的合理与否最终是要靠市场来调节的。”天津世林律师事务所的卢嘉亮律师这样表示。
卢律师认为,开瓶费这件事如果从法律上分析,餐饮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合同服务,要求消费者与酒店要协商一致才能进行服务提供。商务部要求开瓶费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实际上是一种指导意见,因为根据《消法》,消费者有知情权,而作为提供服务的酒店方面也有对自己提供服务如实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假如酒店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就强行收取开瓶费,那就是不合理的,是违法行为。假如酒店将开瓶费的事情明确告知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是否在这家酒店就餐。由市场来调节,用法律来规范,这将是对开瓶费最好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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