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天津市餐饮单位的门厅或顾客入口的明显位置都将陆续张贴笑脸、无表情和哭脸等表情图案,这三种图案分别代表着“卫生状况良好”、“卫生状况一般”、“卫生状况较差”的卫生监督评价结论,就餐者可以获得直观的消费知情权。
昨天(10日)中午,记者跟随南开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水上公园北路进行检查。在一家餐饮企业,执法人员先要求企业负责人提供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内部卫生管理制度,一一进行了核查。随后,执法人员又进入后厨加工区,对操作间的建筑与布局、原料采购与储存、卫生设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消毒和产品检验等各环节进行了全面审查。
记者看到,公示表上包括9项现场卫生检查内容,即“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卫生质量及保质期、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经过清洗消毒、主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其中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公示书下方由卫生监督员手写监督意见,公示书左边是该企业的监督员姓名和监督电话,便于消费者对卫生执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执法人员介绍,在这9项检查内容中,全部合格为笑脸,其中1-2项不合格为没有表情的平脸,3项及以上不合格的将张贴出哭脸。
南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介绍说,这种表情图案不是一查定终身,公示的时间自本次检查开始至下次检查时可由监督员加以更换。按规定,脸形标志的张贴是法律行为,如果被挂哭脸的单位自行将“表情”撕去将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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