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李恺若):1月15日,天津市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作出承诺:凡是因为下岗失业致贫,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和平区将其纳入重点救助对象,并根据其个人实际情况推荐工作,确保48小时就业,确保劳有所得;凡是养老保险关系中断缴费的,和平区设立了专门服务窗口,并按20%的最低缴费比例,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以确保他们老有所养;凡是因病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和平区坚持特事特办,确保病有所医。
2008年,和平区将更加关注民生,以保证特殊困难群体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保证基本生活为标志,积极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扶持政策,不让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一家一户”生活过不去。形成了一套为特困职工群众实事办好事的服务机制,确保困难职工劳有所得、老又所养、病有所医。为了从根本上确保单亲母亲、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新“十类”就业特殊困难群体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保证基本生活,和平区今年专门制定出台了对就业特殊困难群体的跟踪随访制度、对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的人员重点回访制度、统计公告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等工作措施,坚持定向援助,鼓励企业吸纳,坚持送岗到户、帮扶到人。每个社区都建立了动态管理台帐,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坚持每月入户走访一次,采取“一对一”盯人帮扶,实行包保责任制,形成了社区、街道和区“三级管理,分级负责,托底安置”的就业援助体系。
同时,针对不同人群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对有创业项目和一定创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鼓励自谋职业,积极为其办理小额贷款并落实了税费减免政策;对个人择业能力较弱的,提供各类免费技能培训使他们多一份技能,多一次找工作的机会;并对每人随时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和岗位信息。为统筹社区之间就业岗位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和平区还建立了社区与驻区企业、公益性公司等单位的“友好握手,亲情连接”供岗联盟,为社区内零就业家庭提供了充足的岗位。
此外,和平区始终坚持用最好的岗位安置就业最困难的群体,建立了包括公安、流动办、交管、财政、民政、邮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沟通公益性岗位开发问题,并确保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制度的有效落实。今年和平区将结合城区规划、旧楼整修、社区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充分挖掘了卫生协管、居家养老、社区邮政网点代办、社会治安协警、综合治理等公益性岗位,全部优先从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中招用。
据了解,为了确保救助对象工作岗位和收入的稳定,提高基本生活质量,今年和平区在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方面,取消了对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年龄限制,并且将社保补贴标准提高至50%和75%,企业凡招用零就业家庭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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