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版社编辑伪造公章,以合作出书为幌子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巨额出版费,并以虚假的购房合同诈骗他人购房款,共计骗得108.6万元。日前,该男子被南开区法院一审判刑12年。
2007年4月11日,本市一家出版社的编辑周某冒用出版社的名义,以合作出版《假期能力训练(初中版)》为名,与他人签订合作出版协议,骗取出版费15万元。2007年5月16日,周某又以合作出版《心灵生命》等书籍为名,与北京一家科技发展公司的业务员签订合作出版协议,骗取被害单位出版费2万元。2007年6月4日至6月20日,周某又使用伪造的出版社图书经营部公章,以合作出版《假期能力训练(小学、初中版)》、《道德经》等书籍为名,与本市南开区一家彩印公司经理签订合作出版协议,先后3次骗得出版费用共计41.6万元。2007年6月5日,周某编造事实,以可将本市和平区一处底商出卖给被害人张某为名,骗取张某购房款50万元。后周某找无业人员高某通过关系给张某开了一张50万元的收据,周某给高某经费1.8万元。
2007年7月11日,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周某所获赃款大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周某的住处搜缴伪造的公章6枚。
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其所在单位的名义,使用伪造的公章,在与有关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08.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惩处。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市场秩序不受侵犯和破坏,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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