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河边撕扯朋友落水溺亡
一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
一男子饮酒后因不满朋友送其回家,在河边与对方撕扯。未料拉扯中,二人双双跌入河中,朋友竟溺水死亡。河西区法院日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11月14日凌晨,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的无业男青年樊某与朋友刘某等人在河西区大沽南路一家酒吧饮酒后,刘某送樊某回家。二人乘坐出租车行至大沽南路东楼津海桥时,樊某下车并表示不愿回家。刘某劝说樊某回家,樊不从,二人为此在津河边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撕扯起来。拉扯中,二人双双落入津河,刘某当场溺水身亡。案发后,樊某通过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民警赶到后,将樊某带回公安机关,后经进一步审查成案。案件审理期间,樊某家属一次性赔偿刘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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