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时,深圳警方把本报记者被铐事件的“处理决定”传真至本报。警方调查的现场情况是,本报记者马小六“数次欲进入现场”,并“与维护现场秩序的民警发生争执”,本报记者王子荣拍照被文华花园保安员阻拦,“相机跌落地上被摔坏”;两名民警认为记者“妨碍现场勘查”,将马小六戴上手铐,和王子荣一起带回派出所。
警方认为,事件的引发是因为民警在维护现场勘查秩序时与记者在工作中发生争执,但同时认定,民警履行现场保护工作职责中执法态度粗暴,违反有关规定对记者使用手铐。回到派出所后,派出所值班领导未予及时处置。
3月18日晚,罗湖分局党委提出处理意见:当事民警徐顺清、何庆文分别予以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决定对两人停止执行职务、送素质提高班离岗学习反省;对值班领导黄贝派出所所长刘臣建停止执行所长职务、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警方处理决定原文
警方高度重视记者被铐事件迅速调查做出处理
3月17日凌晨,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文华花园发生一宗女子坠楼死亡的警情,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黄贝派出所民警在维护现场秩序过程中与《南方都市报》记者发生争执,现场民警对其中一名记者使用手铐强行带离现场回派出所调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对此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查,主动与报社及当事记者沟通,并迅速作出处理决定。
经调查,3月17日凌晨2时29分,在罗湖区北斗路文华花园一名女子坠楼自杀死亡。接警后,黄贝派出所何庆文、徐顺清等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分局刑警大队法医和技术人员也赶到现场。在民警正在勘查现场时,《南方都市报》记者马小六数次欲进入现场,与维护现场秩序的民警发生争执。另外一名记者王子荣在现场拍照时被文华花园保安员阻拦,相机跌落地上被摔坏。黄贝派出所两名民警认为记者不听劝阻、数次欲进入现场的行为妨碍了现场勘查工作,即将马小六戴上手铐,和王子荣一起被带回派出所。
发生这一情况,深圳市公安局和罗湖分局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罗湖分局领导立即赶到派出所开展调查,详细向当事记者和民警及有关目击者了解了事件的经过,迅速处置,随后主动上门到《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表示歉意。
经调查,事件的引发是因为民警在维护现场勘查秩序时与记者在工作中发生争执,但民警履行现场保护工作职责中执法态度粗暴,违反有关规定对记者使用手铐。回到派出所后,派出所值班领导未予及时处置。
3月18日晚,罗湖分局党委对事件的调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随即迅速提出了处理意见:决定上报罗湖区有关部门对当事民警徐顺清、何庆文分别予以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决定对两人停止执行职务、送素质提高班离岗学习反省;对值班领导黄贝派出所所长刘臣建停止执行所长职务、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罗湖警方同时表示,发生这一事件教训深刻。近些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以及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分局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然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说明队伍中的少数民警素质还不能适应执法要求,素质还尚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对队伍管理、教育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抓好队伍教育和管理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担负起深圳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的职责和历史责任。
争议焦点
警察执法与记者采访边界在哪里?
本报讯昨天,深圳警方传给本报的“处理决定”认为,“在民警正在勘查现场时,《南方都市报》记者马小六数次欲进入现场,与维护现场秩序的民警发生争执。”那么对于当时坠楼现场,作为民警执法和记者采访各自的边界在哪里?能不能简单认定“马小六数次欲进入现场”呢?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来到“3·17”事件事发现场回访。事发位置处于文华花园西南角,从北斗路向东的一个丁字路口内,开口于北斗路的这条马路没有名字,宽约五米,中间有隔离带,双侧均仅容一车通过。路北侧是文华花园,路南侧是汇鑫花园,据汇鑫花园的保安介绍,这条开放式马路由文华花园管理。
当日凌晨,跳楼者由紧贴无名马路的文华花园文富楼24层跳下,落在一楼窗前人行道上,当时有数十人围观。本报文字记者马小六赶到现场后与摄影记者王子荣分头采访,他就站在马路中间隔离带上,记者现场测量,该处位于尸体南侧,距尸体的直线距离在十米以上。马小六表示,他就是在这里被警察徐顺清拦住询问。
马小六边说边向东退约4米,在按警察要求掏记者证时被徐顺清一拳打到左胸,随后被两名警察和几名保安夹住身体和胳膊,向南推打约5米,在汇鑫花园一侧停车场位置被打倒在地,之后被反铐双手。马小六被警察从地上拖起,上衣扣子全开,被拖到停在马路由西向东方向的警车旁,徐顺清将马小六抵在警车右侧,用三根手指“锁喉”。接下来,徐顺清强行搬转马小六的身体,从后将其推进警车。马小六回忆,“从被警察询问到最后被推上警车,全过程不超过4分钟。”
“就在这个位置,文华花园保安员从后面把我的相机砸落在地摔坏。”王子荣指着现场说,他在尸体东侧十米以外的距离拍摄跳楼者,身后有数十市民围观,“不可能影响警察勘查取证和现场执法。”
对于3月17日凌晨发生在文华花园的坠楼现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这样的新闻现场不允许拍照采访。”多位专家表示,在当晚警察未拉警戒线的情况下,记者可以在什么区域内采访才不妨碍警察执法变得边界不明,“而警察权和采访权各自的边界在哪里,这在中国内地没有明确界定。”
他山之石
香港
现场警戒线外记者可随意采访
“在香港的案件现场,警察一定会划出封锁范围,范围之内警察办案专用,封锁线外,记者和围观者都可站立。”昨天,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吴家声在阐述香港警察与记者关系时表示,在案发现场,现场最高指挥人员有义务向媒体披露案件的有关情况,协助媒体完成工作。
对于记者应该距离案发现场有多远才算合适,吴家声表示,香港警方没有明确的规定。警方会根据每宗案件的不同性质,划出封锁线。在封锁线内侧,一律有警察驻守,以防止有不清楚情况的市民和记者闯入封锁线之内。
“那如果记者因疏忽闯入了封锁线,警方会逮捕闯入者吗?”记者问。吴家声随后解答说,“不,不,完全不会,现场警察应该会邀请记者离开,并做出解释。”
吴家声说,在案发现场,警察和记者是友好关系,大家各在封锁线内外工作,基本上现场警察还会协助记者进行采访。“在一般情况下,现场最高指挥官有义务给记者发一个小消息,介绍案情。”吴家声说,在现场指挥官发布消息的同时,媒体也可向警察公共关系科打电话,该处也会发布当天案件的相关情况。
吴家声强调说,香港警方同媒体的关系相当好,香港警方有投诉机制,如果警方有处理不当的行为,记者和其他市民都可投诉,警方也会根据调查通报有关调查结果。
同时,香港警队有一整套行为操守,哪些情况可以向媒体披露,哪些不行,在现场又该如何跟媒体保持良好关系,都有规定。
目击者说
“全过程记者没有还手”
两名目击者称记者是在规规矩矩地进行工作
“我所讲的一切都可以负法律责任。”昨日下午,“3·17记者被反铐事件”的两位目击者看到本报报道后,主动打电话约见本报记者,并在事发现场讲述事发经过。他们表示:“记者在全过程中始终没有还手,一直在忍让。”
“我能证明两名记者是在规规矩矩、正正当当地进行工作。”刘先生说,“他们被打被骂都一直在忍让,记者是守法的,没有任何过激的言行。”
17日凌晨3时许,刘先生和谭女士恰好目击了警察与记者发生冲突的全过程。其中谭女士的位置更近,距离摄影记者王子荣位置不到2米。
“我看到两个警察抓住叫马小六的记者,两个警察一人抓住马记者的一只胳膊,然后把他压在地上,我紧张得不得了。”谭女士就问旁边的保安,为什么要抓人,保安回答说这两个人是记者,然后谭女士就看到保安将王子荣的相机摔在地上,就摔在距离谭女士一米远的地上。谭女士对保安说:记者不是坏人,又没有闹事,拍照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抓他们?
“当时记者对保安说让他不要离开,要报警。”谭女士说,摔相机的保安是文华花园的,“不是守门卫的,是巡逻的保安。”谭女士随后解释,干的时间比较长、业务比较熟、素质比较高的保安才会有固定岗位(守门卫)。
“全过程两个记者没有反抗。”谭女士说。
各界反应
中国记协慰问记者
各方人士纷纷谴责伤害记者行为
“3·17”记者被反铐事件昨日见报后,本报热线电话几乎被打爆,各方人士在对进行正当采访受到伤害的马小六、王子荣表示慰问的同时,也强烈要求警方处理涉事警察。
昨日,一位罗湖区政协委员打来电话表示,黄贝派出所两名警察的做法非常过分,必须要严肃处理,否则警队的威信将荡然无存。另外一位公务员表示,上班时他的同事们都在议论这件事,“我们都觉得警察出现这种恶劣行为很丢脸,他们不适合于再从事这个职业。”
本报昨日“3·17”事件报道后,宝安区委相关部门,宝安区民治街道办、观澜街道办、西乡街道办,罗湖区南湖街道办都分别给马小六打来电话进行慰问。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公安分局、南山公安分局、宝安公安分局多位警员和多个派出所所长、民警也都给马小六打来电话或发短信,对于个别警察的恶劣行为进行谴责,对马小六表示慰问。马小六原就读学校湖北民族学院新闻系主任罗翔宇获悉后,非常震惊,表示会密切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
昨日上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将《慰问信》传真给本报,对马小六和王子荣两名记者表示慰问,同时对伤害记者的行为表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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