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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终追远 民德归厚 方为和谐之道
北方网评:祭扫,离文明近点,离陋习远点
今年是政府把“清明”作为国家法定假日的第一年,这对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发扬,和全国人民身心健康水平的提高,都是有益的。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清明”传统历法中特有的24节之一,古人认为,从这时开始,万物发华,“皆清洁而明净”,所以叫“清明”。一进清明,春色阑珊,芳菲遍野,是古人进行户外游乐、享受春天的最好时节,踏青,插柳,蹴球,荡秋千等活动不一而足。
流传至今的清明祭扫却出现较晚,直到7世纪的唐代,才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习俗。这是因为远古时期生产力低下,土地资源十分宝贵,人死后“墓而不坟”,即掩埋后不留土为痕,让已故亲人充分回归自然的缘故。
唐代以后社会生产力发展了,清明(包括清明前的寒食节)祭扫成为风气,并把过去用金属货币或纸钱作随葬品的习俗,改为祭祀时焚烧纸钱。对新故的亲人,一定要在清明隆重祭祀,所谓“清明日,男女各上坟,陈祭品,焚纸钱,增土于冢上,曰‘添坟’。哭新鬼尤恸。”不过,当时就有人对焚烧纸钱提出质疑:“三日无火(指寒食)烧纸钱,纸钱哪得到黄泉?”
谁人不知,烧纸钱冥币给死人花,是完全不可能的。那为什么千余年来又能流传至今呢?
这里面首先是个情感寄托问题。坟茔,是与亲人的死生别离之处;生人的理想目标是追求生活的富裕,不管逝者生前有没有达到这样的目标,送些纸钱冥币让他不至穷困落拓,同样得到世人的舒适生活,当然在情理之中。
其次便是民风民俗传承性。人们在长时间的共同生活中,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一种遵循传统,模仿长辈,跟从他人的心理;而且一般不受社会发展形态的制约。即便生活在21世纪,城市人家的坟茔早已不见,一些人还会保留千余年前的行为方式遗存。所以马克思说,“把陈旧的生活形式送进坟墓”,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其实,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习俗。前人认为,“世异则事变,事变则时移,时移则俗易”,说得非常到位。不错,传统往往维系着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但传统的不一定就是优秀的。我们生活在现代化的国际大都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已成为全民的目标;自觉丢弃那些不科学、不文明的陋习,同时劝告家人、亲友、邻里也丢弃不科学、不文明的陋习,应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清明到了,用科学的态度和方式扫祭,缅怀逝去的亲人,不忘亲人的优秀品德,有助于和谐社会、和谐家庭的构建,值得提倡。利用清明的大好时光,远足风景,陶冶身心,同样值得提倡。但进行那些明明知不可能、也达不到的不科学、不文明祭祀,污染环境,影响他人,除了自身得到一点点心灵慰藉,实在没有别的好处。
过去有一首《清明》诗:“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扫祭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人生有酒须当醉”不提倡,“一滴何曾到九泉”倒值得深思。(本文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罗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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