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谴责达赖集团策划煽动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打砸抢烧的罪恶行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破坏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议
(2008年3月29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在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召开期间,2008年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之时,3月10日以来,在达赖集团精心策划煽动下,拉萨少数僧人连续聚集闹事,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打砸抢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这是一起由境内外“藏独”分裂势力策划煽动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事件,是我们同达赖集团长期尖锐斗争的集中反映,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和复杂的社会背景。为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破坏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作如下决议:
一、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分裂破坏活动。西藏是我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自治区,这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是世界各国政府公认的历史事实。这次拉萨发生的极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破坏活动,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的,其险恶用心,就是企图在敏感时期挑起事端,蓄意把事情搞大甚至造成流血事件,干扰北京奥运会,破坏西藏自治区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最终目的就是妄图依靠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在西藏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恢复最黑暗、最反动、最残酷、最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这是包括西藏各族群众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允许的,是永远不能得逞的,是注定要失败的。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不是什么民族、宗教和文化问题,而是分裂与反分裂的政治斗争。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这场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这场斗争中,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西藏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这次事件性质的判断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同一切分裂主义分子和分裂破坏活动作坚决的斗争。
二、强烈谴责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打砸抢烧的罪恶行径。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经过民主改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特别是1990年以来,在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西藏自治区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民族团结不断加强,社会局势保持稳定。但是,达赖集团视而不见,更加不择手段、不遗余力地进行破坏捣乱。在这次事件中,他们再一次撕下“慈悲”的面具,指使少数僧人和不法分子辱骂、殴打、砍伤值勤人员,打出“雪山狮子旗”,呼喊“西藏独立”等反动口号,砸毁抢劫焚烧学校、医院、银行、宾馆、商铺、居民住房、加油站等,冲击党政机关、政法部门,惨无人道地杀害无辜群众。对他们丧心病狂、惨绝人寰的种种暴行,我们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我们一定要深入揭批和声讨达赖集团的滔天罪行,充分认清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段上的欺骗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坚定态度、站稳立场,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坚强卫士。
三、坚决维护西藏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达赖集团在拉萨制造的打砸抢烧事件,严重践踏了国家宪法和法律,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严重破坏了西藏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有力部署,自治区党委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措施,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事件的真相,积极投身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工作中。经过党政军警民的共同努力,迅速平息了事态,恢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和根本利益所在,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坚决拥护中央的英明决策,坚决拥护区党委的果断措施,同各级党政组织和军警民一道,同舟共济,同仇敌忾,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威力,严厉打击敌人,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同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夺取这场斗争的全面胜利。
四、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严厉打击和惩处犯罪分子。少数不法分子的残酷暴行,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有关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规定,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惩处。司法机关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对参与打砸抢烧事件的暴徒,特别是带头煽动闹事的核心成员和首恶分子,依法实施快捕、快诉、快判,严惩不贷,决不手软,充分显示人民民主专政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强大作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号召,西藏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关于“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针锋相对,坚决回击,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坚持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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