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下面请大家就关注的问题提问。
2008-04-08 10:28:10《人民日报》记者:
请问发言人,如果理解得没错,电子监管网络就是大家一直期盼的全国统一的药品码的管理,请问何时可以推广到所有的药品并用此杜绝假药?在此之前,广东和辽宁推行了他们自己区域的药品条码管理,这是否可以很快地纳入到我们的系统中来,加快我们的药品条码管理的进程?
药监局连续两期公布了45家非法销售假药的网站,面对网络的无限海量信息,我们的监管是否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是否会关闭一批又重现一批,国际上是否有好的管理方法,国外如何管理网上售药的信息?我们关闭这些网站的违法分子,他们受到了怎样的惩处?
2008-04-08 10:28:26颜江瑛:
电子监管码就是一个通过现代化信息的条码监管,我们在此想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条码系统。在此之前,有一些省确实建立了电子条码监管的系统,但是并不利于在全国推行。此次我们推行的电子监管码是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库,各个地方都可以通过该数据库进行查询,消费者只要记住一个查询的条码,就可以获得有关的信息了。
前段时间,有些人看到部分药厂在自己的产品上加上防伪标识,每家药厂都加一个防伪标识,这样给消费者一个负担,每家都在建立自己的防伪标识。但是如果我们的电子监管码建立起来之后,大家就可以在一起进行查询了。这个码我们可以通过手机上网、打电话等等方式查询,给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同时方便了稽查人员现场随时将条码中的信息通过手机录入网络,通过网络系统查询该药品是否属于进入监管网络的合格的药品。如果说,有药品出现了问题,我们可以随时的发现它的流向,及时召回,发挥很好的作用。
关于有些省份已经建立的信息网络,都会进入到我们的监管网络。
2008-04-08 10:31:17颜江瑛:
第二个问题,关于互联网的。您问的这个问题非常好,这也是公众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今年“3.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一个25家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名录,在3月19日工业信息化部就关闭了其中的23家,另有两家在境外,也采取了相应控制措施。前段时间,我们又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曝光了另外20家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
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业信息化部、公安、工商、邮政密切协作,因为网络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它是通过网络传播信息、通过邮递销售药品,所以我们和以上部门进行联合打击互联网非法售药。第二,我们及时地公布哪些互联网站在非法销售药品,国家互联网管理局也在及时地监控。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我们专门开辟了一个专栏,叫做“网上购药提示”,大家由此可以查询经过批准的可以提供药品服务信息的合法网站的名单,又可以获得被曝光的非法销售药品网站的信息。第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银监会进行了沟通,我们会查出非法售药的这些网站帐号,提供给银监会,和他们共同进行控制。
我也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在发达国家,如果监管的手段或者是监管程序、措施非常完善,在市场上流通的药品中的假药只有1%。而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药品中假药竟占到50%。所以现在随着互联网不断的发展,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呈现上升趋势,如何加强网络售药监管确实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难题。
除了上述我说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的措施之外,我们也提醒公众,在互联网上购药一定要慎重,除了我们公布的非法互联网网站之外,大家在综合性的门户网站上也要注意,因为一些综合性门户网站为这些非法药品信息网站提供了链接,有时候会误导公众。因为综合性门户网站的流量和传播速度是非常快的,所以也需要谨慎。同时,要提醒大家光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我们会把这些违法网站的信息及时地公布。谢谢!
2008-04-08 10:34:10中央电视台记者:
最近有一个消息,关于某种降胆固醇的药物隐瞒负面反应问题,我想知道有没有这样的事情?
2008-04-08 10:44:36颜江瑛:
前段时间,我们也关注到《欧洲时报》曾报道美国国会其中的一个委员会在三月底公布了一组调查数据。数据显示美国默客和美国先灵葆雅公司为了商业利益,隐瞒了刚才您说到的两种降胆固醇药物的负面研究结果。现在我们没有得到美国官方的信息,也没有欧盟药品管理局(EMPA)官方的信息,所以我们也不好对此事件做评价,但是为了公众的安全,我们也会关注此事态的进展。
今年六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先灵葆雅的益适纯在中国上市,但是在去年底,先灵葆雅公司才策划在中国上市益适纯的方案。所以我们目前没有收到在中国使用的不良反应报告,估计也还没有在中国境内使用。但是,该事态我们会及时和各部门取得联系,也会关注美国国会的报告和他们研究的结果。
这个信息非常好,我们觉得国外药品的监督对中国公众的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
2008-04-08 10:46:02《香港东方日报》记者:
前面您提到了互联网非法销售药物的情况,那么有没有一些非法药物销售到香港和境外的情况?同时香港公众在网上购物时,你们有没有提示他们注意一些事项呢?
2008-04-08 10:50:25颜江瑛:
互联网的特点是广泛的普及性。只要你能上英特网就可以上到任何一个网站,所以不存在地域的问题。2005年联合国禁毒署提醒很多国家,一定要加大互联网非法药品销售的打击力度,这是国际上共同面临的挑战。在我国的香港地区和其他的地区同样都会这样,只要点击了网络都能上任何网站,而且互联网销售方式都是通过邮寄,所以它具有跨地域的非法销售药品的可能性。所以,香港同胞在互联网上购药时,都要注意这些药品是否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以销售药品的网站。
我们的批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药品信息有专门的许可证。另外一个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批准可以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证书,只有取得该证书的互联网站才可以进行互联网的药品交易,而且仅限于在网上交易。
目前,大陆境内批准的只有七家药品经营企业才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非处方药的销售。所以我在此,也要提醒香港的同胞在互联网上购药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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