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8岁的男子张某曾因聚众斗殴罪获刑3年,但其刑满释放后未出5年又将他人砍伤,日前,张某被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去年6月25日,张某在本市河西区一家餐厅门前调戏杨某的女友,并持菜刀向前来理论的杨某面部猛砍两刀后逃逸。经被害人报案,张某于当年9月被抓获。经法医鉴定,杨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因伤导致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7万余元。
法院认为,张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他人身体轻伤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对其判刑3年,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杨某各项损失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