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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自治为何走不远 自治委员会身份尴尬成硬伤
http://www.enorth.com.cn  2008-09-1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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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954] 天津市 网友: 于2008-09-19 01:32 发表评论:

  小区自治必须由小区居委会牵头,居委会牵头离不开上一级政府的支持,政府的支持需要政策的支持。物业公司介入社区管理是所谓市场经济条件下催生的发育不健全的早产儿,营养不良加上管理不善,已经向畸形发展。物业公司是个商业单位,也就是说是个利益团体,利益集团,如何理顺他的服务和经济利益,这当中的空间那非常大,猫腻的事很多。小区是社会的一部分,本应由政府直接管理,政府撒手,由商业单位管理,这是问题的核心所在!也是问题频出的根本原因!大家环顾一下老的住宅小区,没有物业进驻的小区哪有这么多烂事?凡是物业进驻的小区都是‘有肉’‘有蛋糕’的小区。有利益驱动就有利益的争夺,当然是物业和业主的争夺,所以一切矛盾就展开了,下一步就是比哪方的力量强大了。福盛的业主势大,物业惹不起就被赶跑了。与之相邻的富裕广场就正好相反,用样是车位的问题,所有业主共同出资共同拥有的公共甬道,成了物业的生财之道,奇货可居,以先来后到为借口,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规定限制后买车业主的院内泊车权,实际上是这些业主买房时购得的算在房价内的地皮被他人使用,自己却被排除使用权而为他人作嫁衣,业主不同权的问题就这样被华夏物业导演出笼。部分业主的权力就这样被物业出卖了,业主的公共设施就这样被外来者掌控支配。更有甚者,物业还打算把小区所有的院外可供泊车地皮将转给社会其他公司管理,真是‘经营有道’,出卖有方。这种情况居委会无能为力,业委会的成员不愁车位,没人会给新购车的人代言,单个的业主只能是逆来顺受。这就是这个著名的和谐社区背后的故事。现在农村都实行村民自治了,福盛小区没了物业管理好像没什么大不了。居委会牵头管理应当更有优势,因为她与业主的联系更紧密,没有利益之争,管理费用也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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