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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持棒冲进医院围殴半小时
据陈医生介绍,14日下午15时许,他正在医院后面停车场和医院保卫科科长文艳群说话,一个高个子的40多岁男子带领7名青年找到他,自称是伤者邓传军的亲戚郑国荣,是当地的一名建筑老板,他对陈医生的赔偿态度非常不满,并提出高额赔偿费用。遭到了陈医生的拒绝后,邓传军的侄儿向他下腹踢了一脚,郑国荣从后面扼住他的颈部,邓传军的儿子和其他6个人同时拳打脚踢,“有人还用木棍猛击我的头部,在文科长极力劝阻下,我挣脱向住院部逃去,没想到他们仍不放过,操起木棒和凳子追赶,过道中将我打倒在地,持续30多分钟,直到“110”干警赶到才制止住”,陈医生回忆起那暴力的一幕依然心有余悸。邓传军的儿子和侄儿随后被“110”干警带走。
对于医院打人的事情,郑国荣表示了承认,但是与医院说法却大相径庭,“当天我们是先打人,后来医院大门被关了,院方叫来了很多社会上的混混,幸亏警察及时赶到了”。郑国荣为警察及时赶到觉得“庆幸”。
县人大副主任亲自开车接人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发第二天,县人大副主任胡某竟然亲自开车到“110”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带走了,并给“110”、交警和医院施加压力,使我被打之事得不到公平处理”,陈医生很气愤的告诉记者。对此记者采访了东安县巡警大队雷大队长,他表示,“我们释放犯罪嫌疑人,是在24小时以内,作为治安纠纷处理,县人大副主任确实过来打了招呼,并询问了情况”。“他是我们的亲戚,他虽然是干部,但他去探望一下家人也很正常的”,郑国荣告诉记者,“他亲自开车将那两个人带出来有什么大不了”。
据东安县巡警大队大队长雷某介绍,目前是这起打人事件作为治安纠纷调解来处理,警方目前已经立案调查,等法医鉴定报告出来后再做具体的责任判决。
律师说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称,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民事侵权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民事协商或诉讼给予妥善解决,但由于伤者家属的不理智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若受害人经鉴定被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已经达到了轻伤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还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而本案涉案嫌疑人是否不属于可逮捕情形,办案机关24小时放人的行为是否合法,都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