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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新在庭上后悔流泪,表示要好好学习法律。
被炸成碎片的信,是由警方一张张粘回去的。
去年引发社会关注的广州“8·21”公交车爆炸案昨日上午在海珠区法院开庭审理。一男子将自制的定时炸弹放到了125路车上引爆,目的竟然是因为想逼广州某报透露六合彩“特码”。为了达到目的,他甚至写信以市民安全为要挟,要求市长张广宁对该报社施加压力。昨日,该男子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但他强调自己试图阻止爆炸,下车后立即报了警。而辩护人则提出对其精神状态做司法鉴定。此案将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
黄新,男,25岁,汉族,广西宾阳县人,文化程度初中。曾经在2007年因为盗窃被判处了5个月的拘役。据海珠区检察院指控:黄新因诸事不顺,为发泄其对社会的不满和威胁广州某报社透露六合彩"特码",于2008年8月21日15时许,将一个带定时器的爆炸装置,放入一辆车牌号为粤A51788的125路公共汽车的左后轮处座位下。16时许,当该车行驶至海珠区燕翔路段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车板被炸开一个23×12CM的洞,车上司机古某某及唯一乘客刘某某均无受伤。同月22日7时许,黄新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其暂住地本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二队7号303房缴获另一个带定时器的爆炸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