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记者从天津邮政获悉:根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自2月26日起,本市在前期开通台湾邮政往大陆邮政电子汇款业务的基础上,将开通大陆邮政往台湾邮政的电子汇款业务,即全面双向开通两岸邮政电子汇款业务。
两岸邮政电子汇款业务以美元结算,市民持美元现钞向台湾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含);持外币储蓄账户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限额为50000美元(含)。汇款手续费按照汇款本金的0.8%折合成人民币收取,最低20元,最高200元,同时每笔另收70元电讯费。汇款附言应填写收款人的联系电话和身份证件号码。需要注意的是,台湾邮政目前仅接受大陆邮政部门受理的入账汇款,即汇款汇入台湾邮政收款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指定地址的现金汇款。也就是说,如果想汇款给台湾的亲朋,仅提供收款人地址目前是汇不到的。
台湾用户向大陆汇款,若汇入收款人在邮政储蓄代理网点开立的外币储蓄账户,日累计(或单笔)无最高限额限制;若以其他方式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金额均为10000美元。邮政储蓄代理网点兑付汇款不收取任何费用。
全市51个网点可办理
市区:民园、解放北路、和平路、鞍山道、八里台、滨江道、天津站、新开路、天山路、大直沽、广宁路、东楼、枫林路、土城、佟楼、体院北、陈塘庄、梅江、红旗路、三马路、科贸街、黄河道、东马路、瑞德里、双峰道、华苑、狮子林大街、中山路、王串场、红星路、宜白路、芥园道、佳安里、丁字沽邮政所共34个网点;
塘沽区:营口道、洞庭路、中心北路、新港二号路共4个网点办理;
武清区:区营业厅、雍西所、梅厂所共3个网点办理;
其他区县各设立1个网点办理两岸邮政汇款:汉沽区新开中路所;大港区邮政大楼;东丽区张贵庄所;西青开发区所;津南区咸水沽所;北辰区北仓所;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均为区(县)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