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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了并购贷款合作意向协议,同时两家机构又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这是天津首例并购贷款合作业务,标志着天津地区并购贷款业务正式开闸,也使天津成为首批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城市之一。
据了解,去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所谓“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贷款,则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协议签订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将负责向工行天津分行推荐符合条件、有并购融资意向的并购企业,提供并购项目相关信息,协助开展贷前调查;受理并购项目进场申请,进行并购项目的形式审查,负责并购交易价款结算工作,协助办理并购产权交易相关手续。
工行天津分行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推荐的并购企业提供顾问类、结算类、信贷类等多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资讯;为企业提供直接投资顾问、并购重组顾问、并购资金结算和符合工行天津分行贷款条件的结构化融资安排等综合金融服务;协助安排相关中介机构为并购贷款提供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审查等配套服务,帮助企业安全、高效地实现并购目的。
怎样申请并购贷款
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受理的并购贷款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第一,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第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第三,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商业银行办理一笔并购贷款业务,要经过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许多业务环节。
企业提出并购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对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如果并购贷款涉及跨境交易,银行还会分析国别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过境风险等。
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还将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足,还款来源与还款计划是否匹配,借款人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等,并提出并购贷款质量下滑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或退出策略,形成贷款评审报告。
商业银行将根据并购贷款风险评估结果,审慎确定借款合同中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分期还款计划、担保方式等基本条款的内容。按照《指引》的规定,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