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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本人于3月9日上午11点左右,在南开区三马路人人乐超市购买了9盒牵手牌菠萝与胡萝卜味道的标有100%果蔬汁的饮料,购买单价为11.9元,加购物袋一个,结算总额为:107.4元。当天下午与朋友聚餐饮用了一盒半这种饮料后,感觉味道不对。过后,我与一朋友出现腹部不适的不良反应,再仔细查看,该果蔬汁已过期近4个月。于是,我与朋友找到人人乐超市总服务台。服务台的工作人员用对讲机找到负责饮料的经理后,我们向该负责人说明了情况,但此负责人表示该饮料不是他们超市的。当我们出示超市销售小票和所有证据后,负责人把我们带到了服务休息室,表示联系厂家。随后,又告诉我们厂家联系不上,给我们退货,并赔偿200元。当时,我们要求超市方对此事认真解决承认错误,并出文字东西,正式向消费者道歉。对此,超市方没有同意,后来他们又拿出意见:退货并赔偿500元。我们无法接受的是超市方此前的态度,还是坚持超市方认真承认错误,郑重道歉,但其态度仍未改变。当时,我们拨打了“110”。民警到场询问后征得我们同意,办理手续后,告知我们第二天去消协投诉。此前此后,我和朋友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痛反应,回家后,出现多次腹泻症状。我们于3月10日下午4点左右到南开消协投诉后,又去了黄河医院。经诊断,我和朋友分别被确诊为肠炎和痢疾。
对此事,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希望超市方对此事认同事实,并承认错误,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魏国权
附记 就此事本报走访了南开区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3月12日,南开消协作了调解。当时,店方代表表示,经他们仔细核查商品后,确认牵手牌菠萝果蔬汁并非出自“人人乐”超市,同时,对消费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南开消协认为,店方既然不能出示有关证据证明消费者所购买商品不是该店所售,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鉴于这种情况,南开区消费者协会将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