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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管理方面,建立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电子管理档案。配置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和专兼职检测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进行检测。建立不合格商品的退市机制,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质量卫生问题时及时能下架封存。经营商品摆放整齐,实现蔬菜进筐、水产品进容器、垃圾污物进垃圾袋。
此外,引进品牌主副食品进场经营,要对进场品牌食品及生产单位的资质进行定期核验。商品销售使用价格标签,明码标价。食品安全和卫生责任、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商品抽检、顾客投诉处理、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健全,并公示上墙,销售人员统一着装。配备保洁人员、落实责任,整日实行巡回扫保。设置顾客投诉箱,现场解决投诉,实行先行赔付制。
建立重点商品销售统计和分析制度,对粮油、蛋禽、果蔬等大类商品进行定期统计和价格监测;建立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不欺诈、不违规违法经营、不偷税漏税欠税,建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统一配置密闭垃圾收集容器;生熟食品分开并配置相应的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加工区域封闭并有防潮、防尘、防串味、防虫、防蝇、通风、隔热设施;配置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和专兼职检测人员;食品经营户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电子管理档案……今后,本市将有一批这样的示范菜市场供您在那里选购。
昨天,市商务委发出《关于我市培育示范菜市场工作的通知》,并颁布《天津市示范菜市场标准》(暂行),由此标志着列入今年“天津市2009年20项民心工程”中培育示范菜市场工作已在全市启动,今年将培育、确定和公布一批示范菜市场并予以授牌。
据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天津市示范菜市场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示范菜市场应具备硬件设施较高,设施齐全先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可产生示范效应等条件。目前,示范菜市场申报工作已开始。市商务委将对申报的示范菜市场进行综合评定,在市和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后,对经验收合格的示范菜市场予以公布并授牌。
对公布并授牌的示范菜市场将采取市场自行管理、社会监督、市和区(县)商务部门定期复查的管理制度。在授牌以后如发现示范菜市场落后于行业发展要求,引起社会相关单位异议的,市商务委将取消资格并摘牌。
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示范菜市场应具备硬件设施较高,设施齐全先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可产生示范效应等条件。其不同于一般菜市场的必要条件为:
菜市场内环境要通透、明亮,能随时通气换风、排除异味;分区布局合理,通道宽敞,公共设施齐全,标识明确;地面坚固、平整、防滑、耐腐蚀、易清洁;实行分行划市、分区布局。
配套服务功能设施齐备,安全监控设施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有能够全方位实施24小时市场监控,覆盖率达到90%,信息保存10天以上的报警系统。场内设有电子屏幕,能够公示市场交易信息、商品信息、价格信息和市场各项承诺及服务措施。
设有商户、重点商品档案录入和交易信息查询等设备,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具有商户、商品档案管理和交易信息统计、报送、查询等功能。具备良好的供水、排水设施。水产柜应将供水龙头接到摊位,各供水点应单独配置水表。单独设置配电室,电线配备漏电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要求。不设置液化气和明火设施,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并公示上墙。公厕应达到二类设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