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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成江是土生土长的天津人,1970年起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中队科长级交通督导员,三级警督警衔。他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把全部精力倾注在三尺岗台上,以忘我工作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以不为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维护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密切警民关系做出了突出贡献。交通一中队考勤表清楚地记录着:戴成江1970年参加工作当上交通警察,到患病躺倒为止,整整23年没缺过勤,站岗值勤没出过错。至于他放弃了多少个公休日,值了多少个节假日班,谁也说不清,仅从1985年到他住院手术,就义务奉献263个公休日。
戴成江同志1992年被评为天津市公安局学雷锋积极分子,同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1992年10月,戴成江不幸罹患结肠癌,因病情恶化,医治无效,于1994年2月11日病逝,终年43岁。戴成江逝世一个月后,公安部授予他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