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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编办日前公布消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已批复同意设立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并委托珠海市人民政府管理,规格为副厅级。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和10名公选处级领导干部已于三个月前配置到位。
级别建制参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熟经验
领导班子成员和10名公选处级领导干部已于三个月前配置到位
珠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毅就相关问题答《珠海日报》记者提问时介绍,中央编办批准横琴新区管委会为副厅级,参照了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的成熟经验。横琴新区管委会机构组建现已基本完成,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在全市公选的内设机构10名处级领导干部也于三个月前配置到位,并计划在全国再公开招聘一批干部,为全面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横琴新区的内设机构目前共设有10个,除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外,横琴新区内设统筹发展委员会、产业发展局、财金事务局、公共建设局、社会事业局、交流合作局、行政服务促进局、警务和综合管理局等八大局。
设置为省政府派出机构,委托珠海市政府管理意在更好完成历史使命
郭毅介绍,横琴新区管委会的获批将使横琴乃至珠海的改革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和关键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赋予珠海全新的目标定位,明确要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这极大地拓展了珠海的城市发展空间。正是由于横琴新区担负着“先行先试”的历史使命,因此在新区的管理模式、体制规格、机构设置上有必要进行更多的尝试和创新,更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使横琴能从国家层面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进行建设,加快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这也是中央编办和省编办批复设立横琴新区管委会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并委托珠海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用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