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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呼吁公众进调查组
12月2日,海口市民在一家超市选购饮料。新华社记者 郭程摄
与相关部门的沉默态度相反,网上对此事是热议声一片。
对于12月1日的复检结果,海口市工商局认为,这是最终检验结论,广大消费者可放心饮用初检时出问题的产品。看似“农夫山泉、统一”事件已经结束,但网友更关注的其实是事件的过程和真相,以及其中的教训、原因,以杜绝“砒霜门”的再现。
南海网评论员“三人的路”认为:公众不进调查组,“砒霜门”不可能有真相。工商部门是以公众食品安全的守夜人、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市场监管的。但守夜人、代理人本身也是有人格、有利益诉求的。如果监管出了问题,是不是该让公众走上前台?利益的核心角力场里,公众代表不能缺席。但事实是,在“砒霜门”发生后的“黑匣子”信息掌控上,工商、质检、企业和公众之间,恰好是“三缺一”。尽管公众在外围积极地表达,却始终无法突入核心区间。那么,难道我们就没有理由担忧工商、质检和企业会以调查、和解等名义形成“三头同盟”,来绑架和肢解公共利益吗?
“不接受采访”是一种不作为
为澄清事实、了解真相,记者曾前往初检单位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访,该局办公室主任邝力说:“你们记者有采访的权利,我们也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让记者吃了“闭门羹”。
其实,作为行政机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没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新闻出版总署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记者的合法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不接受采访”是不是瞒、捂、躲的观念在作怪?公众自有公论。在热点、焦点问题面前,引导舆论的正确做法是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争取主动,避免陷入没完没了的谣言洪流。不发布或迟发布意味着放弃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是不作为。
食品安全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不接受采访”显然与此相背离。
海口市工商局已明确表态:“我们认可复检结果。”这自然会让公众想到:初检结果错了。不论问题出在检测的哪个环节,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都不能以“不接受采访”的方式逃避,而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