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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处罚内幕交易力度明显偏轻
记者了解到,在美国,证券内幕交易是“有罪推定”,而且处罚极其严厉。1984年以来,美国接连出台几部关于内幕交易的法律,对靠内幕消息获益者,个人罚金在10万至100万美元,法人则可以被处以高达250万美元的行政罚款,最多可监禁25年等。郎咸平说,美国抓到内幕交易有两个办法处理。一是立刻认罪、投降,罚款了事;二是如果不认罪,就是刑法处治。因此美国99%的案例只要被证监会抓到立刻投降。
相比之下,中国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明显偏轻。
中国修改后的《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对内幕交易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规定,犯内幕交易罪,最重的也就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妨试试举证责任倒置
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杨晓刚律师表示,刘芳、任淮秀、蒋菲、李健……在中国不断有“最牛散户”冒出,但是因“内幕交易”被查处的案例却少之又少,一些被调查的有如石沉大海没有结果,这和我国对“内幕交易”的监管、查处力度及举证方式都有很大关系。杨晓刚分析说,我国刑法对于内幕交易罪采取无罪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在侦查机关。由于“内幕交易”的隐蔽性很强,要用证据证明他从哪里听来的消息非常之难。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律师则认为,不妨试试借鉴美国的方法,在内幕交易问题上将举证责任倒置,让其自证清白。刘晓原认为,这对于掌握内幕交易信息的人是一种有效的约束,有利于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
对此,郎咸平的观点是:“美国把内幕交易罪当得太严重了,我们中国当的太不严重了。我认为对保护中小股民而言,是宁重勿轻。”
坊间传闻
中国股市之最牛散户
“最牛炒股教授”任淮秀
曾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经济学博士。2008年3月,因介入ST盐湖使得账户市值狂涨7倍,其与妻子二人总共获利5000多万元。在股市暴跌的背景下,任淮秀动用800万元巨资重仓投入“垃圾股”,不禁引发外界遐想。更有说法称,任淮秀曾为ST盐湖前身SST数码重组顾问。
“最牛散户”刘芳
2007年一季度,刘芳以312.24万股持股数量位列ST金泰十大流通股东榜单之首。随后不久,ST金泰股价连续拉升42个涨停板,“刘芳”成为A股市场中最受关注且最为熟知的名字,其真实身份众说纷纭。直到去年7月,南方某媒体才首次将刘芳锁定为一位深圳籍的女医生,随之,刘芳的丈夫叶晶也浮出了水面。据北京商报消息,时隔两年,刘芳、叶晶如今重出江湖,新进沈阳机床、澳洋顺昌三季报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市场对于刘芳、叶晶炒股有内幕消息的质疑声再次响起。
“最牛空姐”许磊
今年国庆前,一个叫许磊的散户脱颖而出,成为2009年度最牛散户。据《时代周报》消息,从2003年以来的6年间,许磊先后在20家上市公司上榜。今年2季度,许磊同时成为8家A股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成为中国股市20年来第一人。更牛的是,许多时候,许磊刚刚在某只股票完成建仓,该股票就会因重大利好公布而暴涨。如许磊列第五大流通股东的高淳陶瓷,就因连续11个涨停,成为年度最大明星股之一。经媒体调查,许磊是南方航空广州总部的一位空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