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跪倒,否则我毙了你
—— 记者在采访中有目击者称,当事警察——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警中曾大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其朝村民郭永华、郭永志开枪后,不许其他人送伤者去医院,致两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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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枪·目击者说,开了5枪
—— 官方的新闻通稿中,没有对张磊开了几枪的介绍。目击者说是开了5枪,第一枪冲天,第二枪打在地下,第三枪打死郭永华,第四枪和第五枪打死郭永志。但关岭自治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对于郭永志身中两枪,梁说“不可能”。【点击观看全文】 |
惊奇·没犯错,镇政府却急着赔款—— 郭永文向记者出示了两份盖有坡贡镇政府公章的《补偿协议》。协议末的甲方签字人是坡贡镇镇长吴昕,在场见证人中有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的签字,共补偿70万元。镇党委书记罗兴平告诉记者,之所以付给死者家属70万元,是根据县上“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坡贡镇每年财政收入大约在20多万元,补偿款由镇上向县财政借款支付。 【点击观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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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还在调查中你开什么记者会?——
18日上午11点,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楼7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就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用枪打死两名村民案件进行通报。仅仅持续半小时的发布会上,安顺市公安局副局长被记者“问爆”,一问三不知,13次拿调查当挡箭牌,场面数度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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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上的第二枪是怎么来的?——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1月12日处警中使用枪支致两村民死亡。1月18日上午11时,安顺市人民政府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通报称:官方调查了51人次,证实当时死者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在此过程中,被张磊的子弹击中死亡。现场记者提问,对郭永志的两枪是否一枪击中腿部,然后再一枪致命,官方表示不存在这种情况。【点击观看全文】 |
这样的记者会是推卸责任 —— 这样一起案件,从一开始就应当由更高层级的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否则就只能陷入竭力卸责的话语游戏。利益勾连之下,自然免不掉说情、遮掩等种种小动作。即便上级领导机关大义灭亲,外界也不可能相信这种“自己当自己法官”的调查方式,何况贵州方面的调查和信息公布已经是纰漏层出。不是民众不愿意相信,而是这一事件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给民众以真正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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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临场处置经验不足”,而是“枪支管理经验不足”—— |
“经验不足”不只是开枪警察 —— 安顺市政府1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其掌握的初步案情。警察张磊事发后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网上颇多质疑。安顺警方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没能很好掌控住局面,张磊及协勤当时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警方将根据下一步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点击观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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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枪支什么时候用——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对诸如凶杀、劫持人质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以及在犯罪嫌疑人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等情况下,警察是可以使用武器的。但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而且在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或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时,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点击观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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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枪支怎么用 ——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作为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也应当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而不是“枪支”;其二;即使警察使用了枪支,但连致两名“村民”死亡的行为与《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的警械、武器使用原则也不适应。【点击观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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