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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结与药方
依赖卖地?
建议土地出让金全收归中央
部分城市超过一半的地方财政收入来自卖地。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李秉记批评这种“卖地财政”导致政府“炒地”。他建议将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所得到的土地出让金全部收归中央财政,然后由中央财政统一调拨使用。
他认为,政府不可能使房价下降。因为各级地方财政最大的来源就是卖地所得。“大部分城市的地方财政收入有50%以上来自卖地,省会城市可能更高。”所以他建议,要严防地方政府的“炒地”行为。建议将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所得到的土地出让金全部收归中央财政,然后由中央财政统一调拨使用。
监管有漏洞?
建议建立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省政府参事郭松海认为,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垄断性和不透明性,造成房屋质量差、房价飙升、钱权交易泛滥等市场乱象。他在提案中建议,应该建立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以监督房地产市场以及房屋的质量。
他建议探索建立民间各阶层人员组成的评议会,对房地产相关问题进行集体审议,可以采取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等形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各个主体进行监督。为保障这种监督的有效性,郭松海建议,应该建立房地产社会监督的法律体系。
开征物业税?
建议先取消土地出让金,改年租制
郭松海表示,在开征物业税之前应该先做一些准备工作。他认为首先要建立个人房产权属与信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开征物业税提供可靠的依据。
其次,为实现税赋公平,郭松海建议,应该改革土地批租制为土地年租制。建立与物业税相适应的土地出让制度,取消土地出让金,改为按年均匀征收。也就是物业税开征前支付过土地出让金的业主可不交物业税或进行税款抵扣,只有土地出让金抵扣完毕后才交纳物业税,物业税开征后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中按年增收。
由于目前闲置房问题严重,造成资源浪费,而且抬高市场价格,郭松海建议,在开征物业税之前,应该先开征房屋闲置税,并要用强有力的手段,由政府牵头,联络税务、土地、房管、水电等部门,研究制定征收房屋闲置税的规则、标准、范围、程序等。
地太少?
建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地太少主要还是土地制度的问题。第一,土地来源不能过分单一,现在只有政府供地,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够进入市场,至少是增加了一个土地的来源。第二,政府和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对于招拍挂不要设置那么多门槛。比如说像温总理说的,要加大对中低价位住房的供地。对这些地块,制定一个中低价位的,可以在招拍挂的时候,限制价格。
不透明?
建议建全国网络楼盘交易平台
中国财经传媒人联盟特邀观察员时寒冰建议由国务院组织住建部、统计部门等,搭建一个全国性的网络楼盘交易平台,以地方分类,全国所有地市的全部楼盘都收列其中。从房产商拿地、楼盘规划开始,就在网上显示出来,接受公众监督,既可以杜绝随意修改规划的腐败行为,也可以防止囤地行为。当楼盘完工后,所有套型户数等相关信息,都公示在该平台,消除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同时,对每一套住房的交易也都公布出来,根除虚假交易并有力遏制一人购买百套住房等炒房行为,更防止贪官污吏利用受贿等非法所得炒房。
囤房?闲置?
建议参考用水用电量征闲置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科院资源与区域规划研究所研究员黄鸿翔建议,考虑到地方政府与房价的利益关系,房价的调控应该由国务院直接掌控,并将能否将房价逐步调控到合理水平,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另外,他建议征收土地闲置税,从房地产商取得土地之日开始征税,直到房屋售出后停止征收,促进快建快买,以防止囤地囤房,影响市场价格。
“房屋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商品房的闲置,它所占用的土地也在闲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满一年不开发的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郭松海认为应该像对闲置地征收闲置费那样对闲置房屋征收闲置税。他在提案中建议要学习国外经验,实施累进税率,其税收集中在那些收入高,房产多而空置,造成资源浪费的某些人身上。
对于认定闲置房屋的办法,郭松海建议政府部门参考房屋的年用电量、用水量等衡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