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到2012年底,将建成2~3个设置食品、药品、饮用水、帐篷、消防、交通、工具、器材等物资库,并配备通信设施的I类应急避难场所,可供受灾居民避难30天以上。应急避难场所平时可供市民休闲、娱乐、健身和停车等,城市突发灾害事故时能紧急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