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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坚受审。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4月13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副厅级)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松坚在任滁州市南谯区常务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和明光市委书记、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干部任用、分配安置、土地转让及开发等领域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收受明光华亚加亚工业园董事长周某、明光酒业公司董事长王某等9名企业人员贿赂款208万元、购物卡2万元;收受明光市党政干部丁某等132人贿赂款204.9万元、购物卡2.1万元;收受滁州市南谯区党政干部、公司企业人员21人贿赂款15.6万元、购物卡2.9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松坚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周某等162人共计现金428.5万元、购物卡7.0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计将持续两天。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