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月2日,文强(前排第三)及其妻子周晓亚被送上法庭 |
文强涉黑案将于14日下午3时一审宣判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将于今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并公开宣判。正在进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课题研究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湘廉认为,文强案的公开宣判有三大看点:
1 法院认定文强受贿的额度究竟是多少?
检察机关指控文强与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500余万元,而庭审中文强认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过年或过生日朋友之间的馈赠,并没有为其谋取利益。对这部分灰色收入,法院是否认定为受贿?
2是否强奸女大学生?
检察机关指控文强酒后强奸一在校女大学生,庭审中文强对此予以否认,当时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当天法院对此如何判定?
3是否包庇纵容“黑社会”?
文强对检察机关指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也予以了否认,法院对其中的事实和情节如何认定也是大家十分关注的。刘教授认为,以上几个方面也是法院对文强量刑定罪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文强案今日上午9点继续开庭审理,下午3点进行公开宣判。文强的妻子周晓亚以及文强手下的“三大金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也将一同进行公开宣判。
文强曾向女大学生“买春”
“文强案”专案组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证实了此前坊间关于文强“喜向女大学生买春”的传言。
文强“亲信”陈涛、王佩供述,文强曾通过他们寻找多名暗娼供其玩乐,且出手阔绰,往往一掷万金。
女大学生王某向专案组供述,自己向文强卖淫获利近10万元,还从2008年至2009年7月先后10次为文强提供11名女大学生性交易,为此获利数万元。而且文强常同时与两至三名女大学生发生关系。
专案组介绍,文强在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过程中,长期接受黑恶组织安排的“小姐特殊服务”。
“黑老大”岳宁曾供述:2007年年底,他因准备在奥体筹办明星演唱会,但当时不准开内外场,他便安排自己经营的白宫会所两名“包房公主”开房陪文强。
岳宁的白宫会所被查处时,其中有400多个女孩被组织起来卖淫。
专案组民警熊峰说:“有干警看到案卷时,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其中有一个女孩在十几岁时被迫卖淫,她想要逃跑而从楼上跳下,摔断腿后被抓了回去,关在小屋内长达8年。女孩在木板上挖了个小洞,“直到2009年被解救前,她都只能透过这小洞看春夏秋冬,看外面的世界变成什么样了”。
专案组介绍,涉文强案的黄代强、赵利明、王佩等人都供述文强喜欢“喝花酒(指与异性喝酒——记者注)”,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他都要想办法弄到手。“文强喜欢嫖女人,这是公开的秘密。”
2007年8月,文强安排其亲信王佩,让一名女大学生饮下大量高度白酒,致其酒醉后带至渝通宾馆C幢5805房间。其间,文强多次向女学生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拒绝后,遂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2008年9月、10月,文强先后两次利用该女生不敢抗拒的心理,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2009年7月,文强的上述犯罪事实被举报。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曾向专案组反映:文强的个人生活很糜烂,时常有女的给他手机发信息,内容肉麻、色情。另一“黑老大”王小军也供述,曾向文强介绍暗娼,提供“性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