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祸首,处罚只是“毛毛雨”——表面上看,对生产问题疫苗的厂家处以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是重罚,但是,对于2008年就实现销售收入1.88亿元的延申公司,以及2008年就已实现产值1.3亿元的福尔公司来说,2563.79万元与563.82万元的罚单,实在是九牛一毛而已。为什么对直接责任人只是“10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的资格罚,而不是按国际惯例“终身禁入”?既然如此,又怎能指望其他药企能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不再铤而走险!两家企业纵然是罪魁祸首,当地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现在只见对企业罚款,却看不到任何监管人员付出一点点的代价?【点击观看全文】 |
患者,不能获得补偿就没有什么意义——对患者而言,不能获得补偿,就没有什么意义——按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说法,截至目前,尚未收到问题疫苗导致的不良事件报告。而且,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及时补种措施。不过,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狂犬病的发作潜伏期长达十余年,甚至极特殊的会长达30年至40年。这么长的时间意味着一种可能,即患者发作时,生产疫苗的公司可能已不存在,患者根本无法获得赔偿。两家公司7个批次的不合格疫苗共21.58万人份,这么巨大的数量,即使按照小概率来讲,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极大。【点击观看全文】 |
疫苗危机,风声过后难免旧病复发——山西、江苏、河北等一系列疫苗事件后,大众对国产疫苗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和恐惧,一篇《宝宝,妈妈不再带你打疫苗》的帖子在互联网上极快极大地流传,疫苗信任危机由此产生,引发一些地方的疫苗“拒打潮”。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处理结果却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看不出对重建疫苗信任度有多大作用。处罚结果如果不能让大众扬眉吐气并恢复对政府的信任,如果不能深入到监管体制,疫苗信任危机很可能还会继续,受损的将是中国疫苗企业和政府公信力,危及的是公共卫生防疫屏障。【点击观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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